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2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城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0356-3201051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成 云 鹏 |
土地/ 房屋 |
阳城县次凤城镇东关社区凤北小区301号 |
140522101016GB00521F00010001 |
148.63/419.23 |
住宅 |
阳城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