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星池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阳城县凤城镇滨河东路C区龙泽丽苑小区3号楼3单元1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阳房权证阳城县字第01143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阳城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