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8051001),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投资函[2024]320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厅统筹安排资金解决,招标人为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2.2 项目编号:ZHGH2024-1022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8142.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23.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1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地上8层、地下一层,包括土建、室内外装饰、安装工程,室外硬化、绿化和场地内管网配套工程等。
2.4 建设地点:阳城县凤城镇下李丘社区,析城大街西侧,阳城县政务中心北侧。
2.5 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6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新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后续服务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后续服务),设计成果图文均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 规程、标准等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7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01第一标段: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响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注册在本单位;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 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将由“信用中国 ”网站页面跳转至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页面)及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10月30日18:00至2024年11月4日 18: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获取文件)。
4.2 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ty2.jcebid.com/)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
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 ”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2.如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
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097(工作时间:9:00-12:00,13:30-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3递交地址: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 年11月25日10时00分
6.2 开标方式: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https://tykb.jcebid.com/)网上开标。
七、提交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1 提出异议的渠道:
1. 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https ://www.jcebid.com/)提出;
2. 纸质方式提出。
8.2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武瑶瑶 电 话:18035603540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采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团队招标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9.3 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拒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则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 话:0356-3200914
电子邮箱:ycxjzyglg@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阳城县新阳西街79号
联系人:吕廷宏
电 话:16635069859
招标代理机构:中汇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苑北路省运驾校院内三楼
联系人:武瑶瑶
电 话:1803560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