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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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阳城县中李丘城中村改造工程回迁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1-17 发布机构: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阳城县中李丘城中村改造工程回迁楼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M1401000155208117002),已由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阳审管审字[2025]4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县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阳城县凤城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建阳城县中李丘城中村改造工程回迁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SXHYZB2025-2503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用地面积约29.3亩,总建筑面积46815.9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916.98㎡,地下建筑面积 9898.92㎡。新建 3 幢建筑面积31759.63的回迁楼幢地上十九层、地下二层),1 幢建筑面积2468.48三层幼儿园,配套建设总面积2313.49㎡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57.38换热站生活水泵房,建筑面积9898.92的地下室,以及室内外综合管线、小区硬化、绿化等附属设施。

2.4 建设地点:阳城县凤城镇中李丘村

2.5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重要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

2.6 计划工期 :30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施工工期84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 :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设备采购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001 不分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时可以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相应的资质),其中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委托)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执业;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任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将由“信用中国 ”网站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页面)、未被列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5.2 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要协调工作;

3.5.3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3.5.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

3.8 投标人如为外省企业需登陆“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山西省省处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并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入晋企业信息查询页。(若为联合体 ,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月17日18时00分至2025年1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获取文件);

4.2 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ty2.jcebid.com/)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

http://prec.sxzwfw.gov.cn/“交易市场主体库 ”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2.如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

http://prec.sxzwfw.gov.cn/ “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 (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097(工作时间:9:00-12:00,13:30-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14时3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3递交地址: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8日14时30分

6.2 开标方式: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https://tykb.jcebid.com/)网上开标。

七、提交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1 提出异议的渠道:

1. 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https ://www.jcebid.com/)提出;

2. 纸质方式提出。

8.2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山西恒一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余海燕         

   话:15203567663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晋城)》、《阳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9.3 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拒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则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话:0356-3200914

电子邮箱ycxjzyglg@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城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址:阳城县新阳东街39号

联系人:宁晋斌

话:13935657011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恒一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晋城市城区文昌西街金丽嘉苑(服务中心)8号楼609室

人:余海燕

   话:15203567663

电子邮箱:5759314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