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自然资告字[2022]第1号
经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阳城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出让位于凤城镇下李丘村共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用地 位置 | 面积 (㎡) | 用 途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建筑 高度(m) | 拟出让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2021-8 | 凤城镇 下李丘村 | 14310 | 商业用地 | ≤1.6 | ≤45 | ≥25 | ≤45 | 40 | 500 | 规划条件依据阳规件字2022第3号内容执行 |
2021-11-B | 凤城镇 下李丘村 | 20601(代征道路4976,净用地15625) | 住宅用地 | 1≤R≤2.5 | ≤25 | ≥35 | ≤80 | 70 | 1600 | 规划条件依据阳规件字2022第5号内容执行 |
2021-11-C | 凤城镇 下李丘村 | 8212(代征道路656,净用地7556) | 住宅用地 | 1≤R≤2.9 | ≤25 | ≥35 | ≤80 | 70 | 900 | 规划条件依据阳规件字2022第5号内容执行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报名与审核
本次公开出让的资料,申请人可于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17日,到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政务中心大楼603室)获取,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2月17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出让方式
2021-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如申请报名竞买达三家(含三家)以上时将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不达三家时按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2021-11-B和2021-11-C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不达三家时取消本宗地的本次出让活动。
五、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在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021-11-B和2021-11-C号国有建设用地除正常公开出让要求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需提供下李丘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部审查同意书,方可参与竞买。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阳城县自然资源局208室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3室
联系电话:0356—4226280 0356--3201110
联系人:郑海霞 武宏
开户单位: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阳城支行营业部
行号:104168207629
2021-8地块账号:146747942704
2021-11-B地块账号:147997942393
2021-11-C地块账号:146747942624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