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自然资告字[2022]第9号
经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阳城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出让位于凤城镇坪头社区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分区 |
用地 位置 |
面积 |
用途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建筑 高度(m) |
拟出让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SC2022-2 |
A地块 |
凤城镇 坪头社区 |
3441㎡ (5.16亩) |
住 宅 用 地 |
≤2.2 |
≤35 |
≥35 |
≤60 |
70 |
2300 |
规划条件依据阳规件字2022第74号规划条件内容执行 |
B地块 |
凤城镇 坪头社区 |
7354㎡ (11.03亩) |
商 业 用 地 |
≤1.6 |
≤40 |
≥35 |
≤24 |
40 |
规划条件依据阳规件字2022第74号规划条件内容执行 | ||
C地块 |
凤城镇 坪头社区 |
10509㎡ (15.77亩) |
商 业 用 地 |
≤1.6 |
≤40 |
≥35 |
≤30 |
40 |
规划条件依据阳规件字2022第74号规划条件内容执行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近三年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报名与审核
本次公开出让的资料,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13日到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政务中心大楼603室)获取。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出让方式
该宗地共3个地块,需整体规划建设,采取拍卖方式整体出让。
五、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在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出让宗地范围内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由受让人负责勘探治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阳城县自然资源局208室 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3室
联系电话:0356—4226280 0356--3201110
联系人:郑海霞 武宏
开户单位: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阳城县支行
行号:104168207629
账号:143015646405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