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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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0-24 发布机构: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自然资告字[2024]004

经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阳城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出让位于凤城镇洪上村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米)

保证金(万元)

CL2024-2

凤城镇洪上村

33808

工业

50

≥1.0

≥30

≤20

≤45

680

强度指标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260

节能指标

能耗控制

吨标准煤/万元

≤0.065

经济指标

亩均税收

万元/亩

≥10

环境指标

大气污染物

排放要求

颗粒物

≤30m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二氧化硫

≤200mg/m3

氮氧化物

≤300mg/m3

水污染物

排放要求

不排放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报名与审核

本次公开出让的资料,申请人可于20241024日至20241122日,到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政务中心大楼603室获取,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2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12日,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6日,挂牌地点在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由于该地块为“标准地”出让,在我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因此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完成,同时负责对竞买人员的现场答疑。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阳城县自然资源局208   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3室

联系电话:0356—4226280    0356--3201110

人:上官涛董晋锋

账户名称: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

   号:914004010004776795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城县支行

   号:40316820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