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自然资告字[2024]004号
经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阳城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出让位于凤城镇洪上村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高度 (米) |
保证金(万元) |
CL2024-2 |
凤城镇洪上村 |
33808 |
工业 |
50 |
≥1.0 |
≥30 |
≤20 |
≤45 |
680 |
强度指标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万元/亩 |
≥260 | ||||||
节能指标 |
能耗控制 |
吨标准煤/万元 |
≤0.065 | ||||||
经济指标 |
亩均税收 |
万元/亩 |
≥10 | ||||||
环境指标 |
大气污染物 排放要求 |
颗粒物 |
≤30m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 |||||
二氧化硫 |
≤200mg/m3 | ||||||||
氮氧化物 |
≤300mg/m3 | ||||||||
水污染物 排放要求 |
不排放 |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报名与审核
本次公开出让的资料,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22日,到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政务中心大楼603室)获取,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12日,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6日,挂牌地点在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由于该地块为“标准地”出让,在我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因此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完成,同时负责对竞买人员的现场答疑。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阳城县自然资源局208室 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3室
联系电话:0356—4226280 0356--3201110
联 系 人:上官涛 董晋锋
账户名称: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
账 号:914004010004776795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城县支行
行 号:40316820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