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阳城县财政局关于我县范围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息登记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4-07 发布机构: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更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了建立覆盖全省、标准统一、资源共享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我省已启用新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现就我县范围内评审专家注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注册条件

申请入库专家需为中国公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稀缺专业,前款第(二)项、(五)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具备条件且自愿申请成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员,请自行登录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左下方“专家库管理系统”,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系统评审专家申请及维护使用说明》后,点击注册按钮,网上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入库申请。

专家申报的评审类别应与本人的学历、专业、研究领域、工作经历相对应或密切相关,由本人上传有关证明材料佐证,一人最多选择20个末级品目。

网上申请提交后,如需修改,请自行登录进行修改。如修改信息为关键项(如:适评类别、工作单位等),则需重新提交审核。

申报地区即专家申请入库地区,原则上应当与工作单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相吻合。专家不得跨所在地申报,我县范围内专家选择申报地区为“阳城县”。

专家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登记的专家,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成为专家。

(二)入库使用

网上申请提交后,由财政部门定期进行网上审核,申报人员无需至财政部门现场办理手续。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自动纳入专家库进行管理。专家使用由使用人采取远程自助方式随机抽取,专家被抽取频率与专业领域、项目频率及专家库容数量有关。

(三)培训及监管

财政部门将定期组织入库专家进行业务及职业道德培训,并创新培训方式,逐步实现网上在线教育,入库专家不得拒绝参加培训。

新版专家系统新增了专家表现评价模块,由专家使用人在评审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评价。对无故不参加评审活动、违反评审纪律以及表现不良的专家将区分情节性质,采取冻结使用、剔除入库、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356-4223444

阳城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