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审批局按照“告知承诺制”方式为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阳城县凤凰路中段地下公共停车场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办理了环评报告批复手续。该项目是我县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的项目之一。今年以来,县审批局进一步聚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的强力抓手,通过落实改革要求、流程再造、优化服务等措施,压缩办事时限,提升审批效率,极大地提升了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一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要求,将与民生息息相关的18大类95小类行业和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的13大类30小类行业全部纳入告知承诺制试点范畴。二是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向县审批局提交申请、环境影响报告表、承诺文本等材料,并完成行政许可公示后,县审批局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对环评文件做出审批决定。三是建立健全审管联动工作机制,对“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即时推送至县生态环境部门进入项目监管流程,确保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承诺事项。四是强化“告知承诺制”环评文件技术核查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在承诺制批复60个工作日内进行技术核查,并将文件核查结果按相关要求纳入企业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