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在城乡统筹发展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强化的大背景下,阳城县发展迅速,企业扩张、城镇边界优化、各类建设项目推进,致使同一建设项目中,建(构)筑物同时占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现象愈发常见,形成“同一权利主体、同一建设项目、不同权属性质”的复杂用地情形,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存在建(构)筑物应该如何落宗、不动产单元代码设立、登簿、缮证等疑难问题,这些难题阻碍企业不动产登记,限制企业融资,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主要做法
为破难题,阳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业骨干奔赴江苏省江阴市,深入调研当地处理同类问题的成熟模式,从政策依据、操作流程到部门协作、技术应用,全方位学习,初步搭建起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的思路与方法框架。同时结合本地实际,迅速与审批、规划、用地等多部门对接,全面梳理政策依据,仔细比对登记系统,突破传统思维。针对建筑物落宗、登记单元代码设立、登簿、发证及后续转让、抵押等关键环节,多次深入沟通研讨。2024年9月出台《关于建(构)筑物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意见(试行)》,意见明确适用情形、办理流程、调查方法等,为办理该类不动产登记提供了全面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依据和操作规范。
三、改革成效
2024年10月30日,我县为阳城县博耀能源有限公司颁发全省首宗建筑物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这一历史性时刻标志着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从企业权益角度,全面保障了企业的不动产权益,让企业的资产得到法律的坚实保护,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在生产经营方面,有效解决企业因增产扩能对不同性质土地的使用需求,为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能创造有利条件。对于土地资源利用,盘活企业已有空闲土地,使闲置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释放土地潜在价值。从安全生产层面,满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增加消防通道等合理用地需求,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支持。对于有上市计划的企业,解决其使用不同性质土地的规范问题,助力企业符合资本市场要求,顺畅接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朝着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