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1-09 发布机构: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陈伟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审批局,下设综合协调组也由我局人员组成,负责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综合协调沟通工作,与政策培训组、宣传报道组、考核督导组共同推动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工作落实。全县上下目前形成了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落实的浓厚氛围,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有序开展,县域市场经济正在逐步回暖。

一、全县市场主体倍增总体工作进展情况

2月28日全省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后,我县将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作为重中之重、关键之关键的中心工作,顶格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3月31日召开了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动员大会,成立了工作专班,依县域实际设立综合协调、政策培训、宣传报道、考核督导4个工作小组,分别由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办牵头落实、分组办公。目前已出台2个政策性文件、8个专项方案、2个清单,密集召开了6次调度会,配合省、市进行了9次督导考核。15个乡镇、10个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市场主体培育的主战场、主力军,积极配合各项工作,截止8月12日,我县市场主体共计34637户,其中企业8480户,个体工商户26157户。市场主体净增7987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672户的119.7%,其中企业净增1169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252户的51.9%,个体工商户净增6818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420户的154.3%,净增总量超过序时进度要求。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为99.9户。

二、不断加大改革力度,着力破除市场桎梏

我县进一步推动放管服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实现“五有套餐”“五大环境”创新提升,建立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主要由宣贯培训、清单管理、协调调度、动态通报、投诉受理、政企互动、督查督办、信息报送等8项机制组成,推动形成全县分工明确、配合有序、主动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印发《阳城县优化营商环境正负面清单》,其中正负面清单分别为10项。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引导政务服务部门及公职人员认真履职、热情服务,主动自觉担负起主体责任,约束其守住底线红线,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法纪意识。

4月18日和7月14日我县分别召开了营商环境质效提升年动员大会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大会,会上印发了《优化营商环境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144条》和《贯彻落实晋城市优化营商环境127条重点任务的通知》等文件,不断从体制机制上逐渐完善,努力消除影响束缚市场主体发展的各种障碍。

我局持续优化商事登记服务,升级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功能,构建“一支队伍帮办、一个平台登录、一套材料申请、一个窗口受理、一次结果领取、一个系统评价”为一体的市场准入集成办理机制。将企业开办涉及的企业注册、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Ukey和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开户6个环节全部纳入“开办企业”流程,线上大力推行运用“企业开办全程网办系统”实现一次信息采集、多个结果反馈,线下设置《企业开办线下一表申请单》,整合企业开办各个环节采集信息,数据一次采集、对接互通、集成办理,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实行所有市场主体新开办注册登记、公章刻制、税务发票申领及Ukey发放、银行开户、证照寄递全程免费。

我局通过视频核查、联合勘查、联合评审等方式进一步压减审批环节,通过内部共享、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进一步压减审批材料,公布“零证明”“零材料”“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实现了常办高频事项减时限、减环节、减要件、减证明、减事项。截止22年7月份,通过“证照分离”改革办理涉企经营许可1375件。同时建立帮办、代办队伍,为企业提供咨询、帮办、代办、包办服务,提高审批一次性通过率。在去年一件事集成服务基础上,在工程项目一件事和公民个人一件事上有新突破,新增多件事套餐32个。今年在“一件事”专窗共办理多件事套餐152件。

三、培育优质企业梯度提档升级

重点关注专项提质,梯度培育优质企业提档升级。一是积极培育上市挂牌企业。先后出台阳城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四项政策措施、加快引进和发展金融机构的奖励办法、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持续在传统产业、金融服务上发力。二是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奖补兑现。聚焦高新技术企业规模质量双提升,计划组织9家企业分四批申报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对接需要今年复审的4家企业,开展指导工作,做好复审准备。同时,积极组织8家企业准备2023年申报,不断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发展。成功帮助我县14家企业入库2022年第一批晋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帮助指导山西铁峰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同时为我县16家企业申报市级奖励127万元。积极组织开展外贸企业指导帮扶,帮助山西绿洲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申报保障外贸信息调查平台运行资金、支持中小外贸企业降低综合运营成本资金和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资金共计53.93万元。筛选28家企业进入培育库逐月进行重点监测,已有1家企业入规,5家企业达到入规标准,10家企业达到序时进度。培育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意向企业10家,已入库6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市、县下达任务为6家,专精特新培育库入库企业18家,现已有6家企业通过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3家企业通过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

四、紧抓十大平台建设,打通市场主体培育路径

以“十大平台”建设为抓手,通过 “七大”培育行动开展、政策落地见效推进、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大力发展市场主体。一是围绕实施链长制做文章,发挥龙头企业集聚带动效应,逐步形成“一企带一链、一链带一片”的产业发展集群。谋划“煤-电-固废综合利用”、“煤层气-二硫化碳-蛋氨酸”、“铸造”三大产业链,通过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支持“链主”企业做强做大。二是围绕提升城市“烟火气”做文章,目前已设置建南桥夜市固定摊点1处提供摊位220处;设置临时摊点“张国亮爱心馒头”13处,“爱心早餐”11处,“放心肉”1处;开放夏季店外特色餐饮摊点78处612桌;在县城4个公共区域惠泽园、东门广场、愚公广场、四馆一院广场设置日用百货等经营摊点。积极发展夜色经济,已有开元四季、国昱广场等46家商户进行备案开展夜色经济。三是围绕孵化壮大“发展专业镇”做文章,充分挖掘 “一乡一品”产业优势,依托蚕桑、陶瓷、文旅康养等优势产业发展专业乡镇,积极谋划开展乡村e镇建设,“阳城蚕茧”被国家质监总局评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阳城蚕茧”品牌的感召下,寺头乡蚕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场有限公司、家庭农场等快速发展,蚕桑衍生产品生产企业成长迅速。其中,禹珈豪作为蚕桑龙头企业,白厂丝年生产能力1000吨,年生产优质蚕丝被5000多条;皇城相府饮品厂年产桑葚饮品500余吨;桑叶宴、桑果酒、蛹虫草、蚕沙药枕等副产品开发初见规模,同时寺头乡不断外延蚕桑产业链条,年产桑枝香菇达10万袋15万公斤,产值近200万元。四是围绕打造文旅康养集聚区做文章,通过布局建设横河镇、蟒河镇、皇城五村等文旅康养示范区,加快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文旅消费集聚区、发展旅游休闲街区、打造文旅康养“链主”企业。五是围绕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倍增做文章,以“特”“优”为魂,打造“畜牧大县”“蚕桑之乡”,将全县划分为蚕桑、畜牧、中药材、农旅融合、小杂料等特色农业优势区,全产业链打造六大支柱农业产业,带动注册114家农业企业。六是围绕打造开发区建设升级版做文章,通过高效推动项目建设,打造陶瓷、琉璃、蚕桑、中药材等产业集聚区,抓好区域外企业招引,做强做实安阳陶瓷、台头现代精细化工、演礼科技产业及八甲口循环经济产业园四个园区,为阳城发展增添新动力,提供新平台。七是围绕建设高水平双创平台做文章,积极支持各类双创平台建设,在各乡镇布局小企业创业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孵化器作用,目前共建成8个创业孵化平台,累计入驻孵化实体452户,为孵化基地及孵化对象发放各类补贴1836.78万元。八是围绕发展网络流量平台做文章,引导零售企业、网络货运企业整合线上线下数据、流量、供应链,用好各类电商平台、流量平台,打造新产品、新卖点和新品牌。九是围绕发展楼宇经济做文章,依托兰花、龙泽丽苑、御景江山、金山凤凰苑、凤冠国际、和谐家园、凤凰新村新建综合住宅楼商贸综合体发展楼宇经济,培育市场主体206户,其中国昱生活广场集购物、餐饮、娱乐、文化、休闲等五大主题于一体,共培育各类商业零售、儿童娱乐、文化等市场主体80余户。十是围绕培育农村电商小镇做文章, 加快推进电商产业见效成势,在县客运中心建成总面积2200平米的县级物流仓储中心,目前已建成15个乡镇服务站、125个村级服务点。今年计划再建100个电商服务点,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目前已选址登记市场主体97户。推动物流与农业融合创新,今年新建2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积极发展网络货运平台,分别成立了阳城县大富运输有限公司和阳城县泰鑫煤炭运输有限公司两个网络货运平台,降低物流成本。

五、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引导干事创业

我县积极落实各项助企抒困政策,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引导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干事创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1.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4050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企业(单位)招用原属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及街道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2.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的城镇登记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见习单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和每人24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补贴。3.实习实训大学生生活补贴。补贴对象为各级教育部门安排在我县参加实习实训的在校大学生。对参加实习实训大学生的生活补贴,以我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按月发放。4.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小微企业实施阶梯性吸纳就业补助政策,年度内新吸纳各类劳动者100人以下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年度内新吸纳各类劳动者100人(含)以上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5.职业介绍补贴。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成功就业且签订半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300元;对向我省境内县以外用人单位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500元;对向我省境外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800元。6.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单位为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7.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创业失败的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1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8.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9.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10.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11.对经过上述创业服务后帮助创业者通过工商注册登记、开办网店等方式正常经营的,按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创业服务补贴。12、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和入驻实体场地租赁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半年以上的实体正常经营率达到85%及以上的,按每进驻基地一个孵化对象每年给予5000元的孵化服务补贴,孵化对象进驻时间不达一年的,根据实际进驻月份数折算进行补贴。孵化基地满三年,出孵率不达50%的,不再享受管理服务补贴,但对享受补贴政策期限未满三年的入孵实体,仍可继续享受补贴政策至期满。

下一步工作专班将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责,继续用好六项机制,严格按照工作制度推进各项工作顺畅运行。紧盯难点堵点,加强沟通联系,强力推动我县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向上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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