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镇区街容镇貌形象,优化人居环境,根据《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北留镇自即日起将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3月21日起至长期
二、整治区域
镇区道路交通、环境卫生、占道经营等进行治理整顿
三、整治内容
一、自觉遵守“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门前环境卫生、包立面整洁、包门前街道不被破损。严禁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吊挂垂悬物品。
二、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在规定的停车位(区)内按朝向停放,禁止无序停放或越线停放,禁止在人行横道上乱停乱放;严禁危化运输车辆在集镇、街道主次干道两侧停泊;严禁渣土车在运输途中泄露、遗洒、污染路面。
三、严禁擅自设置广告、牌匾、横幅,禁止张贴小广告。门店招牌要按照建委规定的尺寸设计,小样审核同意后进行制作、安装。严禁在沿街道路两侧建筑物、地面、公共设施上张贴违规宣传标语、宣传条幅,严禁在玻璃橱窗上张贴宣传广告等行为。
四、流动经营者需规范经营。流动摊贩不得占道经营,经营车辆(器具)保持整洁,经营场地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确保摊收场清、人走地净。
五、严禁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污水、粪便等,严禁焚烧树叶、垃圾以及其他废物。
六、严禁随意改变街道立面颜色,不得乱涂乱画。
七、爱护花草树木,不得损坏市政、环卫公用设施。
八、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修建,不得擅自破墙拆窗、乱开门店经营。
此通告公示5天,公示期满,2023年3月26日起北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对违章违规行为从严从实依法处置。
特此通告。
北留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