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停办法》
申请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 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
2、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事业)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用工备案表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窗口:阳城县政务中心4楼失业保险窗口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数量限制:无
联系方式:电话 0356-3201061
网址 http://jc.sxzwfw.gov.cn/yangchengxian/public/index
地址:析城大道(下李丘加油站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