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北留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重点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2-04-12 发布机构: 北留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重点工作的意见》

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一环,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健康基础。此次发布的《意见》再次对农村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工作提出多项要求

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完善监测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继续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做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选派,实行产业技术顾问制度,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

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拓展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域,深化区县、村企、学校、医院等结对帮扶。

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

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推广水冲卫生厕所,统筹做好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不具备条件的可建设卫生旱厕。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医保按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实现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动农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化建设,强化智能监控全覆盖,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落实对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分类资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分类落实村医养老保障、医保等社会保障待遇。提升县级敬老院失能照护能力和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水平,鼓励在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日间照料、老年食堂等服务。

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

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健全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