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家庭贫困学生上学难,根据县局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工作的落实和领导,学校成立学生资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原爱军
副组长:张德红
成 员:各班主任 杨雨
学校根据实施方案,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政教处为具体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同时,学校依靠评审小组全面负责贫困学生的评审认定工作。
二、适用范围和补助对象
(一)在校生中的脱贫家庭、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 、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供养、支出型困难、其他低收、孤儿、学生残疾、父母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十三类贫困学生全覆盖。
(二)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及军、烈属证);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家庭子女(村委会证明);
3.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的家庭子女(村委会证明);
4.多人上学的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证明)。
三、资助标准及人数
每生每学期625元,人数根据县局分配指标确定。
四、工作程序
1.广泛宣传资助政策
通过教职工会议、班会、班级微信群、公示栏积极向学生、学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使他们知晓国家资助政策,了解受助学生资助资金的申请条件。
2.学生申请
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学生向班级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贫困证明(村级单位困难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烈属证等原始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户主、学生户口本复印件、受助学生家长的“一卡(折)通”复印件。
3.入户调查
学生申报工作结束后,班主任和代课教师(不少于两人)根据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填写《阳城县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表》,并对每个走访家庭拍照留影。
4.班级核实材料
班主任根据村委证明、入户调查情况,先在班级对材料进行审核、评选,评选出本班比较困难的贫困学生,推荐上报学校。
5.学校审核、评定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组严格按照《晋城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资助对象评定条件进行评审。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推选出资助名单。
6.公示
评审结束后,学校将拟定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要纸质或照片存档。
7.申诉
在公示期间内,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学校提请复议,受理复议机构必须在接到提请复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咨询投诉电话:0356——4857118
8.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将受助贫困生名单及受助学生家长的“一卡(折)通”号等信息,上报教育局学生资助事务中心。
9.打卡发放、签字确认
从 2015年春季起各学校专项资金要统一打卡发放。资金打卡成功后,学校组织学生家长到校签字确认。
10.档案管理
补助工作结束后,政教处将《午亭中学资助打卡花名表》及申请资料装订成册,专人管理,永久保存。
四、工作要求
1.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调查、评审、公示、上报、打卡、签字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2.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学生。把落实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学生手中。
3.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