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北留镇

北留中学2023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4-02 发布机构: 北留镇


为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资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关于预先分配2023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领导组:

组  长:赵国良(校长)

副组长:陈向锋(总务主任)

成  员:程  琳

职  责:负责制定学校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对资助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对资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主  任:陈向锋(总务主任)

成  员:程  琳  各班主任

职  责:严格按本方案要求具体落实各项工作。

二、资助对象

(一)信息统计

     根据县局文件精神,按照“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残疾——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类别进行信息统计上报,做到资助全覆盖。

(二)动态指标的救助必须是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烈士子女,2.优抚家庭子女,3.单亲家庭,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6.家中同时有多人上学,家庭负担重,7.父母因年龄、健康等原因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8.城镇双失业职工子女,9.家中老人、兄弟姐妹多、家庭负担重,10.其他无稳定收入造成的家庭贫困。

(三)以下家庭情况的学生一般不得享受资助金:

1.家庭有小轿车等车辆;

2.父母一方为财政供养人员或在煤矿等高收入企业上班人员;

3.家庭住房条件明显高于农村平均水平的家庭;

4.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所在乡镇平均水平的。

三、资助标准及人数

根据教育局分配,2023年秋学段我校共救助110人,其中“十三类学生指标数”66人,动态指标数44人。寄宿生每生救助625元,非寄宿生每生312.5元。

四、工作程序

资助工作由资助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并严格执行以下工作程序:

1.宣传资助政策

通过学校例会向全校教职工宣传资助政策和《学校实施方案》;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学校实施方案》;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学校实施方案》;班主任通过班级微信群等方法向全体家长宣传资助政策和《实施方案》。

2.指标分配

先确保“十三类学生”全覆盖,动态指标按方案(二)中的条件进行筛选。

3.个人提出申请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向班级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补助申请表。

4.入户调查

资助办公室安排一套班级的班主任亲自登门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逐户进行入户调查,认真核实学生家庭情况(收入、住房、车辆等)和申请的原因是否属实,如实填写《入户调查表》,保证不落一户。并将入户情况拍照留存。

5.班级评审、推荐

成立班级评审组,班主任任组长,成员为科任教师2名、学生代表4名。科任教师由资助办公办公室统一安排公示。班级评审组职责是:负责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入户调查、评审推荐等工作。班级评审组对提出申请的寄宿生进行评审,根据入户调查情况,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排出顺序;在班级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学校审核组进行推荐。班级评审工作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

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同等情况下,可优先农村留守儿童、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双女户的女孩。

    6.学校评审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班级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评审组从以下几方面逐一进行严格审查:是否符合规定的资助对象条件、是否入户调查、班级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所提供材料是否齐备和属实。做好会议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7.公示资助名单、上报

学校审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资助对象在校园公示栏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同时要公示学校和教育局的监督举报电话。无异议后,校长审核签字,然后由资助办公室上报教育局。

8.领取资助资金

受助学生要提交家长的“一卡通”复印件,没有“一卡(折)通”的家长要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理储蓄卡并上交复印件,资助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卡号。学校上报受助学生花名后,上级部门统一打卡发放资助金。打卡成功后,资助办公室组织学生家长确认收到资助金签字。

9.建立档案

资助金发放工作结束后,资助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市、县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学生资助档案,并安排专人管理档案。资助档案实行一班一盒、一人一档(资料按项目要求准备)。按照学年、项目、班级进行分类、编号,立卷装盒。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落实好学生资助的重要意义,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改变资助对象、缩小资助范围、降低资助标准。要坚决杜绝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务必做到精准资助,精准扶贫。因贫困人数不达资助指标数的,资助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备案,并将结余资金上缴财政。

2.工作规范。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领导组要加强对各个工作环节的监管。

3.责任追究。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北留镇初级中学校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