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61/2021-0003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白桑镇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12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通 知 | ||
发文字号: | 白政发〔2021〕27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5月12日 |
白政发〔2021〕27号
白桑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通 知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结合三零单位创建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处于加快恢复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压力持续加大,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加强安全风险研判,摸清掌握本村、本单位、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存在重大风险、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严密守牢关口,严防带病运行酿成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特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组:
组 长:上官艳平
常务副组长:刘立军
副 组 长:郑泽峰 张揪揪 王 青 吴浩亮 焦瑜芝
杨露峰 上官宇 刘晋宏 陈旭浩 谭 娜
成 员:安监站 派出所 林管站 水保站等职能站所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三、检查时间
2021年4月29日至5月30日
四、排查整治内容
1、道路交通:要针对“五一”节期间城镇居民出行大量增加,旅游景点、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增加的特点,把做好疫情防控、旅游、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以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对公路急弯陡坡、临崖临水、桥梁隧道、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是否设立警示标志、减速带等管控措施;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治理情况;三轮车、货车违法载人和农用三轮车超员治理情况;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建设情况进行排查治理。
2、旅游景区(景点、游乐场):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景点、游乐场)内消防设备、应急设施配备情况,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线、线路老化情况,室内外装修装饰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的情况,违规占用旅游景区(景点、游乐场)室内密闭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情况;旅游景区(景点、游乐场)内热气球、蹦极、漂流、攀岩等高风险项目安全管理情况;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景区(景点、游乐场)内部地质灾害、客运车辆、公路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排查治理。
3.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违法使用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消防材料,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建筑构件和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许可,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落实等进行排查治理。
4.消防:重点检查各村、各单位、各企业是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是否实施自查并对隐患问题进行整改;是否组建应急救援队及培训演练情况;对违法使用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消防材料,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建筑构件和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会议室等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许可,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落实等进行排查治理。
5.危险化学品(包括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即开停车、装卸作业等重点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运行情况,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运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使用、检测、维修等环节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修订和演练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备“三同时”执行情况,企业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修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完成隐患排查自查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排查整治。
6.冶金工贸:重点检查企业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责任制,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安全培训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班组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重大隐患挂牌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责任制落实情况。
7.森林防火:重点检查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是否到位;是否建立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物资储备、可燃物处理是否到位;林区周边可燃物清理和输电线路引发森林火灾事故隐患排查是否到位;野外火源管控是否到位,森林火灾责任追究是否到位,是否及时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并开展经常性检查。
8.电气设施设备: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等场所是否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专业电工作业人员,配电室、配电设施是否有防护装置、线路布局是否规范、电器电线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查,是否设立警示标志、标示牌等进行排查治理。
9.源头治超:重点对源头生产企业是否制定源头治超管理制度、建立台账、是否严格按标准装载运输等进行排查治理。
10.彩钢房(企业厂房、临时建筑房屋):重点对企业彩钢厂房、零时建筑房屋是否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设计,夹层是否使用防火材料,钢架结构是否存在生锈腐蚀等进行排查治理。
11.建筑施工:重点对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屋,重点对饭店、农家乐、民宿客栈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高空作业人员作业不系安全带和高处抛物,建筑施工危大工程方案编审、交底、实施、验收等重点环节管控措施不落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2.危房违建:各村要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危房违建情况进行排查治。
13、应急救援: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确保突发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实施救援,重点对各村或规上企业是否成立业余应急救援小分队,与镇应急救援队相呼应,统一领导,做到大小事故分类施救,分级负责,最大化减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否制定和更新应急救援预案或方案,是否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进行排查治理。
14、农机、学校、水利、地质灾害、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严重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施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措施上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思想,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组织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对容易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和危险源要实行专人盯守、24小时监控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二)要针对“五一”节期间城镇居民出行大量增加,旅游景点、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增加的特点,把做好疫情防控、旅游、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要加强对重点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工作,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以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严格审查危险化学品运输审批手续和运输资质,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切实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商场、饭店、车站、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通道不通畅、管理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对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各环节强化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二是要针对“五一”期间户外旅游高峰特点,全面落实野外火源管控责任,严格监控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坚决打击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要全面落实民爆物品、冶金机械、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沼气、煤层气、教育、食品安全、农机等行业的安全防范,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 “五一”期间,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本村、本单位、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业节日期间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对忽视预防、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等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者,要严肃查处。同时各村安全员要负起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宣传、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督促整改,对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镇政府或安监站,力争做到安全无事故。
白桑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桑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