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白桑镇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61/2021-0006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白桑镇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07日
标      题: 白桑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政发〔2021〕4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7日

白桑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07 发布机构: 白桑镇


白政发〔202149

白桑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全面贯彻落实9月14日全国、全省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十抓安全”要求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洪防汛、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阳安委办发〔2021〕74号)要求,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为重点,紧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全力以赴抓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零单位创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洪防汛、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梳理和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两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工作领导组:

长:上官艳平  镇长

副组长:刘立军    副镇长

员:各分管领导、各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企业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安委办主任张宋军兼任。

三、检查范围及重点

非煤矿山(重点)重点对非煤矿山开采、运输、爆破等各环节火工品储存、使用、运输环节周围生态及环境方面等进行排查治理

危险化学品(重点)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弃处置全链条方面;特殊行业安全管控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方面构成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方面;“小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等重点危险化学品方面进行排查治理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开停车、动火等特殊作业。

道路交通(重点)重点对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不戴头盔、非法载人、超载、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省、县干道、城乡主次干道和乡村道路,以镇区、学校、集市、各道路与乡村道路交汇处、田间地头等重点路段是否设立警示标志、减速带等情况进行排查治理

旅游景区景点及宗教文保场所(重点)重点旅游景区景点、游乐场、宗教场所内消防设备、应急设施配备情况,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线、线路老化情况,室内外装修装饰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的情况,违规占用旅游景区景点、游乐场、宗教场所室内密闭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情况;旅游景区景点、游乐场内热气球、蹦极、漂流、攀岩等高风险项目安全管理情况;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内部地质灾害、客运车辆、公路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排查治理。

消防(重点)重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医院、学校、社会福利、文化旅游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人员培训等方面文物建筑、宗教场所老旧小区、“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建筑外墙保温、装修装饰材料、夹芯彩钢板房等方面进行排查治理

森林防火(重点)重点对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应急队伍建设、物资储备林区周边可燃物清理和输电线路引发森林火灾事故隐患排查野外火源管控森林火灾责任追究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巡查情况等进行检查

建筑施工(重点)重点高空施工平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模架支撑、基坑开挖以及桥梁、隧道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面;村集体房屋、农村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使用方面进行排查治理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重点对违法使用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消防材料,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建筑构件和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许可,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落实等进行排查治理。

防洪防汛(重点)重点水库大坝、河道堤防易受山洪灾害影响的村庄、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镇区内涝易发部位进行排查治理。

疫情防控(重点)。重点对两节期间福建、厦门、莆田等中高风险地区来人排查管理情况;宣传引导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排查。

冶金工贸。重点对使用煤气(天然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铁(钢)水转运、吊运方面粉尘涉爆企业除尘防爆方面进行排查治理

电气设施设备。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等场所是否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专业电工作业人员,配电室、配电设施是否有防护装置、线路布局是否规范、电器电线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查,是否设立警示标志、标示牌等进行排查治理。

燃气。重点燃气管网、入户管道,特别是市政燃气管道腐蚀、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方面商场、餐饮场所、集贸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型公共场所燃气使用方面农村燃气管网及使用方面进行排查治理

私挖滥采各村要加强对私挖滥采矸矿、浅层矿、关闭矿点的监管、高度重视、不得以私挖滥采破坏国家资源行为引发山体滑坡、排石脱落,造成高陡边坡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更不得以养殖、修路、农田建设等各项建设施工为名进行私挖滥采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国土所要对重点私挖滥采矸矿、浅层矿、关闭矿点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各村委是第一责任人,要指派专人巡查监管,每日进行巡查,一旦发现私采行为要立即加以制止,同时及时上报镇政府或国土、安监等部门进行处理,彻底遏制私挖滥采现象而引发不安全事故。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设备检验、日常维护、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方面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等高危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方面进行排查治理

民爆物品。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方面;民爆物品运输专用车辆、运输方面;爆破作业、爆破施工、爆破现场进行排查治理

学校。重点校园教学楼、学生食堂、宿舍、实验室等场所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疏散逃生演练;是否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内部巡查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是否落实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程,是否深入开展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建立涉危实验室危化品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安全监控制度进行排查治理。

源头治超。对源头生产企业是否制定源头治超管理制度、建立台账、是否严格按标准装载运输等进行排查治理。

食品安全。对经营企业证照(营业执照、餐饮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工作人员的健康证;食品店堂及加工房的卫生状况、三防设施;进货台账及供货商资质和票据(肉类产品提供动物检疫票);产品是否来源整规,有无过期产品,是否有非法添加剂(生产厂家取得QS认证、经营取得合格资质)等进行检查。

餐饮场所。重点餐饮场所违规使用丙烷、丁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二甲醚等加热卡式炉及其它燃气灶具行为违规使用LNG杜瓦瓶行为厨房、物料仓库、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方面进行排查治理

地质灾害。继续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区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危险区内的学校、医院、企业、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的地质灾害点;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高陡边坡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部位要及时整改,能及时整改的要长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拉好警戒线,确保安全无事故。

彩钢房(企业厂房、临时建筑房屋)。继续对企业彩钢厂房、零时建筑房屋是否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设计,夹层是否使用防火材料,钢架结构是否存在生锈腐蚀等进行排查治理。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危险废物分类处置和分区存储、贮存场所方面危险废物经营方面进行排查治理

安全宣传、培训、教育。要对各级安全文件内容、精神进行宣传、学习;组织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安全员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应急救援。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确保突发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实施救援,重点对各村或规上企业是否成立业余应急救援小分队,与镇应急救援队相呼应,统一领导,做到大小事故分类施救,分级负责,最大化减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否制定和更新应急救援预案或方案,是否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进行排查治理。

其他行业,相关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的严重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施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以上各行业由各分管党政领导、包村、包片领导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十抓安全”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三零单位创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洪防汛、疫情防控工作认真监督落实,做到无缝对接。

各村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村级安全领导机构,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都要负起安全领导责任,各村安全员(道路交通劝导员)必须按照年初上报人员名单,全面负责全村的日常安全监管,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工作经费、更新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日常管理台账等。重点要对本村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学校、森林防火及消防、防洪防汛、交通安全及劝导点、私挖滥采、环境保护、建筑施工、燃气等,做到监管对象要底清数明并进行网格化监管,确保本村全年安全“零事故”。年终镇政府根据全年各村的各项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排队打分,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节日期间,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实行“三三制”值班备勤,即1/3值班值守,1/3就近备勤,1/3轮岗休息。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是要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员、值班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确保社会稳定。二是要制定中秋、国庆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物资、队伍及通讯和交通工具,确保发生突发事故后拉得出、打得赢。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确定一名安全生产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上报各村、各单位9月18日15:00前将联络员信息(附件1)报镇政府办、各企业报镇安监站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中秋、国庆期间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大检查活动领导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整改。按照“三管三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十抓安全”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职责,认真梳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疏漏、薄弱环节和督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强化跟踪督办。各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节假日期间,严格按照县安委办74号文件中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开展检查,对于不放心的区域、不放心的企业、不放心的环节要坚决执行“九个一律”防控措施。

(四)掌握信息,及时报送。9月18日前各村、各单位两节期间值班花名政府办公室;各企业将实施方案、值班花名安委会办公室。10月28日前各村、各单位、各企业根据大检查结果,报送两节期间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对照附件2、附件3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查缺补漏,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督查检查。

附件:

1、中秋、国庆节安全生产联络员信息报送表

2、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督查表(村、单位)

3、中秋、国庆期间督查表(生产经营单位)

白桑镇人民政府

20219月17

                                                          

  白桑人民政府         2021917印发

附件1:

中秋、国庆节安全生产联络员信息报送表

单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注:安全生产联络员为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安全员,安全员有事可另填报其他人员,但必须有责任心,负责安全信息上报等各项安全工作。

附件2:

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督查表(村、单位)

被督查

单位


负责人

(签字)


督查时间


督查

人员


督查项目

督查内容

督查结果

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安排部署情况

是否层层传达9月14日全国、全省、全县中秋国庆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精神。


是否结合本《通知》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是否制定下发通知,对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


是否落实“三三制”值班值守要求。


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是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纳入企业全员教育内容。


是否制定了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检查“一张表”,并将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级监管部门和责任人员。


是否制定领导班子安全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是否在本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情况

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


是否建立了制度措施、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工作进展“四个清单”,并及时进行更新。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任务清单进展及完成情况。


是否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


隐患“清零”情况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未完成的重大隐患是否做到“五落实”。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情况

是否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对学习新安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是否组织了新安法专题培训,是否在主流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疫情防控情况

是否组织对乡镇或行业领域相关企业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是否对重点地区返阳人员按要求采取了管控措施。


督查意见


附件3:

中秋、国庆期间督查表(生产经营单位)

被督查

单位


负责人

(签字)


督查时间


督查

人员


督查项目

督查内容

督查结果

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安排部署情况

是否层层传达9月14日全国、全省、全县中秋国庆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精神。


是否结合本《通知》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是否制定下发通知,对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


是否落实“三三制”值班值守要求。


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

是否对本单位所有经营活动场所进行了安全风险辨识,绘制“四色图”,分类建立了安全风险台账。


是否制定和落实了风险管控措施。


是否在各工种岗位设立了风险告知牌。


是否按有关要求在明显位置设置了风险空间分布图。


是否建立了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管机构、各车间、岗位隐患检查和治理制度。


是否按要求开展了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是否按“五落实”要求进行了整改。


是否制定和落实了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进行了安全生产公开承诺。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

是否结合实际分类制定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并有效实施。


重点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是否制定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是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全员教育培训内容。


是否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


督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