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白桑镇

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 2021-08-02 发布机构: 乡镇政府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近期,我县及周边区域普降大到暴雨,部分乡镇更是出现了洪涝灾害。目前正值夏季,气温高、湿度大,细菌迅速繁殖、食物容易腐败,极易引发肠道不适、食物中毒等问题。为切实做好汛期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止发生次生安全事故,针对汛期食品安全特点,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以下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消费者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1)不食用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

(2)不购买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

(3)不直接使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雨水清洗食品原料、瓜果、蔬菜和餐具。

(4)加工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 

(5)使用洪水浸泡过的餐用具,要清洗消毒。

(6)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

(7)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1)做好汛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自查,发现严重安全风险的要立即停业、整改,严防发生人员伤亡及食品安全事故。

(2)不使用受洪水或积水污染、霉变的食品原料以及未经清洗消毒的受洪水、积水浸泡的设备、设施、器具、包材加工制作食品。

(3)集中收集、存放、销毁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

(4)不直接使用地表水作为食品生产经营用水,防止交叉污染。

(5)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应做好水源监测,确保成品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6)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应加强配送贮存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7)不捐赠、免费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

(8)积极拓宽货源,做好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大宗食品储备、供应。

(9)依法依规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