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年80周岁及以上高龄津贴对象
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老龄委,各口长单位:
为确保我县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及时、准确,经县老龄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我县2025年享受高龄津贴的对象开展申报、复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申报:阳城县户籍,2025年满80周岁(1945年出生)和80周岁以上初次申领高龄津贴的老年人。
复核:阳城县户籍80周岁以上继续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
二、开展时间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5日。
三、方式方法
(一)申报:2025年满80周岁(1945年出生)和80周岁以上初次申领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晋城通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户口本、身份证复印到一页),向本人户籍所在村(社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阳城县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高龄津贴申领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村(社区)、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各乡(镇)、各口长单位。由乡(镇)、各口长单位将申报资料复审盖章后连同汇总表(附件2)提交到县民政局(老龄办)汇审,电子版同步发邮箱。
(二)复核:对照《阳城县80周岁以上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花名》(附件4),各乡(镇)、各口长单位排查是否存在户口迁出本县或已经死亡未上报的人员,标注清楚“继续享受”“户口迁出”“已死亡”等情况,纸质版盖章报至县民政局(老龄办),电子版同步发邮箱。
四、资金发放
县民政局(老龄办)根据各乡(镇)、各口长单位报送的申报及复核结果,将高龄津贴通过晋城通银行卡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
发放频次:从2024年1月1日起,高龄津贴原则上按月发放,以公安部门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达到年龄条件的当月享受,去世或户籍迁出的次月停止发放。
发放标准:80周岁-89周岁,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1-11月每月136元,12月份144元,非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1-11月每月76元,12月份84元;90周岁-99周岁,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月270元,非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月230元;100周岁及以上,不区分低保户非低保户,每月450元。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口长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上下联动、全力推进,加强协调配合,充分认识时间紧、任务重的形势,指派专人负责,比对《新申领人员参考花名》(附件3)及《阳城县80周岁以上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花名》(附件4),认真摸底、申报、复核、填写,做到不重报、不虚报、不漏报、不误报,严禁弄虚作假,务必于1月15日前上报所有附件及申报资料,切实为老年人提供良好、满意、可持续的服务。
联 系 人:梁泽芳
联系电话:4226092
电子邮箱:ycmzylg@163.com
阳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借章)
202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