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次营镇

次营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4-02 发布机构: 次营镇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晋市财[2020]36号)、阳城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3学期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如下:

一、 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组 长:郭朋朋

成 员:两委员一代表、会计事务舍管员、全体党员、教师代表(班主任)、家长代表、学生代表(舍长)

二、坚持原则,专款专用

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严格坚持“扶助贫困、公正客观、保证效益”的使用原则,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严格把关,专款专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抵顶生活费现象的发生。

三、补助对象 

我校在编在册在校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属寄宿上灶生且从本学期开始连续上灶的(12类学生直接享受,即脱贫户、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本人残疾、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孤儿、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努力,生活简朴;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1.特殊困难学生:(甄别时不需进行入户走访)

(1)县乡村振兴中心认定: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

(2)县民政局认定: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

(3)县残联认定:学生本人残疾;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

(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烈士子女;

2.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甄别时须进行入户走访)

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遭遇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3.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甄别时须进行入户走访)

单亲;家中同时有多人上学,家庭负担重;父母因年龄、健康等原因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城镇双失业职工子女;家中老人、兄弟姐妹多,家庭负担重;其他家庭没有能力提供或仅能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学生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此次下达2023季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学期625元,我校共有指标44(其中特困学生12人;一般困难32人),共计27500元。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9月,学校应通过学生报到、开学第一周、国旗下的讲话、广播、主题班会等活动;或通过微信群告知家长等形式,进行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主动向学生或监护人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公开资助条件、范围、标准、程序、流程等,营造“人人知晓、人人认可、人人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2.个人申请:自愿填写《阳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3.家庭经济困难摸底

学校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对比线上数据,开展线下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摸排和认定工作。学校要在10月底全面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建立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在次年春季应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4.建立贫困数据库

学校应于每学年的9月底前建立本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库;10月底前建立本校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信息库。

5.学校评审县局下发指标后,学校根据个人申请表、入户调查表以及班内了解到的信息,结合住校上灶情况进行讨论、鉴定、仲裁;

6.公示填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由学校召开师生大会,在会上由校长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在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以及资助对象的敏感信息);班主任将同一个家长的晋城通及身份证的复印件上交,并填写电子表格,相关人员及负责人要签字

7.材料上报:学校于11月9日前完成认定和公示工作;11月1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次营中学2023季补助打卡花名表》、《阳城县2023年秋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资助情况备案表》纸质和电子版(注明建档立卡学生)各一份,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事务中心,邮箱ycjck140522@163.com,Tel:0356-4223359

8.网上录入及根据阳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 (阳字[2015]62号)文件精神,学校于11月15日前完成家庭经济信息录入工作和资助名单系统录入工作。打卡成功后后组织受助对象家长(监护人)来政教处确认收到资助金签字;

9.资料存档:政教处复印两份花名册,一份汇报校长,一份连同其它资料存档,备案待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通过微信群告知家长等方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生资助工作要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县局《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指导意见》(阳教字[2019]92号)。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 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确保困难学生全覆盖,保证不落一户、不落一生。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改变资助对象、缩小资助范围、降低资助标准、违规使用资金。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人情资助、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务必做到精准资助,精准扶贫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 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虚报、冒领、克扣、挤占、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