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次营镇

固隆中学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4-02 发布机构: 次营镇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国家资助资金,保证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资助资金及时发到学生家长手中,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脱贫户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残疾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以及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子女较多家庭学生、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寄宿生资助项目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和做好资助工作,保证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我校成立学生资助管理评审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原志锋

副组长:牛学志

        燕小光

成  员:郭建中 陕敏丰 吉东海 张跃峰 赵中海 李丽芳 

        刘颖英 魏建军 杨郑红 魏军梅

        马丽芳 上官素静 齐红娟(家长代表)

办公室主任:燕小光

成  员:各班主任、张跃峰

四、资助流程    

我校按照以下流程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1.学习指导意见。学校组织召开学生资助管理评审领导组会议,组织学习《阳城县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指导意见》(2023年8月第一次修订),政教处在举行升旗仪式时对学生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各班主任利用班会课进行资助宣传工作。公开资助范围、标准、程序、流程等。

2.家庭经济困难摸底。资助管理领导组要对全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摸排,并建立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3.指标下达。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教育局确定。下达后,学校先组织召开学生资助管理评审领导组会议,属于“十三类贫困类别”的学生直接享受指标,所剩指标按照比例分到各年级各班级。

4.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5.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家庭困难寄宿学生资助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5.入户调查。评审领导组成员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入户调查。每次入户调查最少两名成员参加,并拍照留存,如实填写入户调查表。

6.评审公示。先在本班内进行评审,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进行公开评审,然后在本班内进行公示,然后报学校管理评审组进行审核。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另附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依据各班上报名单审核确定后,学校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7.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县学生资助事务中心。

8.补助领取签字。资助资金通过县农商银行统一打卡发放。打卡成功后,家长确认后到校签字。

五、资助管理

政教处负责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并成立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等工作。我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从制度层面保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六、资助监督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