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50/2021-0015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町店镇 | 成文日期: | 2021年08月12日 |
标 题: | 町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镇安全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8月12日 |
町政发〔2021〕51号
町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城镇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城市安全事件、事故,7月24 日,吉林长春市一物流仓库发生火灾,造成15人遇难、29 人受伤;7月20日,河南郑州市地铁5号线因特大暴雨导致雨水倒灌隧道,造成 14 人遇难;7月15 日,广东珠海市一在建城市快速路隧道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4人遇难;7月12日,江苏苏州市一酒店发生坍塌,造成17人遇难;6月 25 日,河南拓城县一武术培训学校发生火灾,造成18人遇难;6月13日,湖北十堰市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遇难。特别是7月份以来,我县连续遭遇三轮集中强降雨过程,其中7月10日至11日的强降雨为我县自1956 年有气象记录以来范围最广、强度最大的区域性特大暴雨天气,引发了山洪、城市内涝等重大灾害,导致我镇14个行政村不同程度遭受重大洪涝灾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城市安全事件、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第17号明电以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阳安办发[2021]68号)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加强我镇城镇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底线思维
城镇运行环节多、系统复杂、人员密集,镇区安全直接关系到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各村、各单位、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大事件事故教训,强化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亲自组织深入分析研判城镇规划、建设、运行等面临的各类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绝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要压紧压实领导干部责任,真正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紧紧咬住“不死人”的目标,坚持以防为主,想全想细想万一、抓紧抓实抓到位,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责任单位: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力排查整治
(一)强化城镇交通安全工作。对镇区道路、公路、桥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影响排水、行洪安全的障碍,要及时清除,迅速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专人盯守等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要在地下通道、路面井盖、过水路(桥)面、内涝黑点设置警示标识,加强巡查值守,出现极端天气时,要采取交通管制、封闭道路等措施。对重点部位进行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测,加派人员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及时消除隐患。(责任单位:各村、镇交安委、镇建委、镇水利站、交警中队、镇公路站)
发挥好各村交通安全劝导员的作用,督促各营运车辆严格做好汛期安全运行管理,严禁三轮车、农用车非法载人,加强驾驶员、安全员防汛应急技能培训教育,坚决避免冒险运营。(责任单位:各村、镇交安委、交警中队)
(二)强化城镇防汛排涝工作。强化各单位协同联动机制,立即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突出发挥水利、自然资源、建委、安监、消防等单位的专业优势,及时作出科学决策,坚持防抗救相结合,督促抓好措施落实,确保人员出行安全、城镇运行安全。(责任单位:镇水利站牵头,各有关单位、站所配合)
将县气象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反馈的气象、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大喇叭、手机短信、户外电子显示屏、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载体手段及时发布给广大群众。(责任单位:各村、镇水利站、镇自然资源所、镇建委、镇安监站、镇电视站、镇文化站)
立足于防御极端暴雨,提前摸清城镇内涝各类风险,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明确城镇内涝气象风险预警、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厘清各有关单位、站所工作任务、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要抓紧组织对淤地坝、塘坝、排水管网等设施管理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积极采取疏浚措施。(责任单位:各村、镇水利站、镇建委)
根据灾害研判提前转移低洼地带、河道两岸、堤坝下游等易涝区域,采煤沉陷区、山洪灾害等地质灾害隐患点、临崖临坡住宅小区、危旧房以及卫生院、日间照料中心、中小学等重点特殊场所人员,切实将“转移谁”“何时转”“谁组织”“怎么转”“管得住”等关键环节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高效应急联动机制,视情况采取停学、停工、暂停户外文体和商业活动等措施,提前关闭施工工地、工矿企业、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流动性大的重点区域,公共交通车辆停运。(责任单位:各村、镇水利站、町店中学、町店联校、镇民政所、镇卫生院、镇文化站、镇交安委、镇建委、镇市场监管所、各企业)
加强城镇上游“头顶库”巡查防守,发现险情立即处置并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科学调度蓄滞洪区、分洪河道等,减轻镇区防洪压力;紧急疏通镇区及上游河道,消除阻水障碍,以保民生、保重要基础设施为重点统筹配置各类防汛抢险物料、抽排水设备,提前预置布防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千方百计减少镇区重点区域积水。(责任单位:各村、镇水利站、镇建委)
向广大群众广泛深入宣传普及防灾避险知识,使群众人人能认识灾害、避让灾害、预防灾害,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确保人身安全。(责任单位:各村、各有关单位)
(三)强化城镇建筑和公共设施建设运行安全监管。建筑安全,要针对江苏苏州、福建泉州以及临汾市发生的宾馆饭店重大坍塌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和老旧房屋等,深入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对违法改造装修、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建筑加层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整治。加强广告牌、灯箱和渣土堆场管理,严防坠落、倒塌和滑坡等事故。(责任单位:各村、镇自然资源所、镇建委、镇公安派出所、镇消防队)
施工安全,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围标、串标、挂靠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要严厉打击。紧盯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坚决做到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受控。(责任单位:各村、镇建委)
城市燃气安全,全面排查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设施,特别是中、高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情况,以及市政燃气管道腐蚀和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泄漏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燃气企业和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各村、镇建委、各燃气企业)
加强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及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管理,依法推动餐饮场所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并保持有效运行。(责任单位:各村、町店中学、町店联校、镇卫生院、镇文化站、镇市场监管所、各企业)
(四)强化城镇消防安全防范。紧盯办公住宅大楼等高风险场所,深化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对物流寄递企业、校外培训机构、医院、学校、日间照料中心等消防薄弱单位,要严格落实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职责,发现突出问题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到位,防止拖延酿成事故。(责任单位:各村、町店中学、町店联校、镇民政所、镇卫生院、镇交安委、镇文化站、镇公安派出所、镇消防队、镇邮政储蓄银行)
对旧厂房改造营业场所、“三合一”场所等易发生“小火亡人”“小灾大难”区域加大检查整治力度。严格落实所在村和产权人、受委托的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严加治理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进楼入户充电等行为。(责任单位:各村、镇公安派出所、镇消防队)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在镇区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危化品的行为。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切实强化对高温潮湿环境下易自聚、分解的危化品的安全风险管控,确保安全。督促加油站、加气站等企业及学校等危化品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经营使用安全。要强化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管理,确保雷电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测到位,坚决避免雷电灾害引发事故。(责任单位:镇安监站、町店中学、町店联校、镇建委、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六)强化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冶金等工贸企业要对重点防雷部位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厂房避雷设施完好。对窑炉、竖窑等重点生产环节全面排查,严防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事故发生。加强对各种能源介质管网尤其是管道支架的巡视检查,高度关注敷设较低和埋地敷设的管道,严防有毒有害介质泄漏事故。(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各冶金工贸企业)
(七)统筹好城镇安全与农村安全防范工作。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农村防汛救灾和地质灾害点治理。举一反三加强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线、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所、镇农科站、镇水利站、镇环保所、镇市场监管所)
三、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一)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值守。遇到重大汛情险情,各村、各单位、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闻警而动、闻令而行,身先士卒、靠前指挥,24小时在岗在位,始终坚守在防汛工作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最前沿,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确保城镇安全各项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落地,牢牢守住城镇安全运行生命线。对责任措施不落实、预警响应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二)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武装、消防、安监等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执勤战备、领导带班和全勤指挥遂行出动机制;坚持力量跟着汛情走、救援抢在成灾前,提前预制防汛抢险救援力量,强化各类救援装备配备,确保出现重大汛情第一时间高效救援。(责任单位:各村、镇武装部、镇公安派出所、镇消防队)
统筹各类专业救援力量,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救援队伍技术优势,提升救援救灾能力;切实加强与大中型企业及社会化救援力量的沟通联系,掌握属地各类抢险队伍联系人、人员结构、数量、工作特长和机械装备等情况,确保遇到灾情险情,能够快速调集救援力量,第一时间抢救被困人员,全力抢护水利、电力、交通、通信、能源等重要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各村、镇安监站、镇水利站、镇建委、镇公路站、镇电管站、各企业)
供水、供电、电信企业要提高公众用水、电力、通讯设施抗损毁能力,备齐备足应急抢修设备,切实加强灾害频发地区的供水、电力及通讯保障。要及时向受灾地区拨付救灾款项和物资,妥善安置受灾群众,落实防疫措施,确保灾区群众安全健康,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农科站、镇水利站、镇建委、镇卫生院、镇安监站)
(三)加强重要信息报送。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本《通知》精神,结合全省、全市、全县加强城市安全视频会议有关要求,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切实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工作推进落实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政府报送。(责任单位: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町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