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50/2021-0023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町店镇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02日 |
标 题: | 町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町政发〔2021〕64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02日 |
町政发〔2021〕64号
町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第四季度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町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镇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
进入第四季度,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即将相继召开,做好这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当前,全年各项重点工作进入攻坚期,加之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一些企业生产愿望强烈。同时,随着气温逐渐降低,居民用电、用气激增,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叠加,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四季度全镇安全平稳,镇政府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紧紧围绕“十抓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立即组织在涉煤企业、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煤层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百日行动,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1月5日,为期100天。
三、组织方式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企业生产状况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自查自改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要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送属地行业管理部门。
(二)村级全面组织检查。各村要全面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对本辖区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对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非法窝点(散、乱、污企业)以及民用燃气、火灾隐患、电动车充电安全等进行专项整治。
(三)单位重点督查检查。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本行业领域开展百日行动,对所监管的企业100%进行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镇政府,并做好发现隐患和问题的跟踪督办工作。
各村、各单位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根据工作实际,必要时聘请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参与隐患排查治理。镇安委办将把百日行动考评结果作为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整治重点及任务分工
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百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配合部门、工作职责、行动范围、行动内容。
1.安监站牵头组织涉煤企业、危险化学品、煤层气、冶金工贸行业的百日行动。包括各涉煤企业管理方面的风险隐患;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等重点危险化学品方面的专项整治。
2.交安委、公路站、交警队牵头组织道路运输行业的百日行动。包括运输企业,公路、桥梁等重点路段以及农村平交路口、农村马路市场等农村交通领域的风险隐患的专项整治,及时排查各类隐患,做好道路交通防汛保障工作(按职责分工开展)。
3.建委牵头组织城镇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市政公用领域、建筑施工行业和农村自建房的百日行动。包括燃气管网、入户管道专项整治,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型公共场所燃气使用方面以及农村燃气管网及使用和农村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紧抓城市内涝、农村危房、城建项目工程等重点领域防汛任务。
4.派出所、消防队牵头消防领域的百日行动。包括商场、高层建筑、文物建筑、宗教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老旧小区、“出租屋”“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风险隐患以及“打通生命通道”等方面的专项整治。
5.市场监管所牵头组织特种设备和餐饮场所的百日行动。包括移动式压力容器,盛装高危介质的固定式(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专项整治;餐饮场所餐桌违规使用丙烷、丁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二甲醚等加热卡式炉以及餐饮场所违规使用LNG杜瓦瓶行为的专项整治。
6.自然资源所牵头组织地质灾害百日行动。包括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危险区内的人口密集区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和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持续密切关注降雨影响范围和强度变化,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7.林管站牵头组织森林防火百日行动。包括市界、县界、镇界等重点区域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以及穿越林区电力线路、防火隔离带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整治。
8.中学、联校牵头组织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百日行动。包括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校内建筑物、压力容器、煤气燃气设施设备、供电设施设备、电器设施设备及电线、学生宿舍、食堂 、厕所、围墙、锅炉房、图书馆、实验室、在建工程、危化品储藏室(保管室)、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环境、交通环境、地质灾害隐患)的专项整治。
其他相关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在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百日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百日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狠抓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全力推动百日行动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检查,铁腕执法。百日行动中,各村、各单位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执法单位严格检查执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并责令相关企业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要加强警示教育,在百日行动期间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对全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要强化整治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巩固大排查大整治成果。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全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
(五)压实责任,严肃问责。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百日行动期间,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百日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镇安委会将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严肃问责。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一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建设;对非法窝点(散、乱、污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百日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予以上限处罚、提级调查。
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方案、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情况;于百日行动结束之日报送百日行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