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50/2022-0013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町店镇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町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假期、党的二十大期间 以及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町政发〔2022〕49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12日 |
町政发〔2022〕49号
町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假期、党的二十大期间
以及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防范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阳城县安委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国庆假期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阳安办发〔2022〕81号)、《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做好当前及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阳安办发〔2022〕82号)、《关于贯彻落实薛明耀市长、陈望远常务副市长在全市迎国庆、护航党的二十大安全生产会议讲话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阳安办发〔2022〕8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假期及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阳安办发〔2022〕86号)文件要求,切实保证国庆假期、党的二十大期间以及四季度全镇安全稳定无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安全责任
迎国庆、护航党的二十大是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和义不容辞的首要责任,当前正处于关键节点、特殊时期,容不得丝毫麻痹大意。加之秋冬季节转换,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开始增多,特别是四季度历来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因此面临的安全生产风险挑战更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和省政府安全生产五十六条具体措施,扎实推进我镇安全生产“三大战役",突出抓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牢固树立“没有安全一切等于零”的理念,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统筹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两件大事”,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极端重要性,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
二、压实安全责任,严格风险隐患排查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村级属地责任、职能站所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工作责任。结合各自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及时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持续深化全镇安全生产“三大战役”工作,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全面进行彻底梳理、排查和整治,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隐患动态为零”。特别是在重点行业领域方面,要盯紧不放心的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关键部位,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执行落实。
危险化学品方面:一是各企业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对企业生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节中开展线上线下组合检查,严查“三违”行为。二是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厂区要着防静电服,进入火灾爆炸危害性场所要导除人体静电;同时要严格控制易燃液体流速,确保设备可靠接地静电有效导除,严禁使用塑料等绝缘性容器充装易燃液体。三是加强危险工艺安全管理。严禁危险工艺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作业,严格操作规程,执行工艺指标,严禁超能力、超设计负荷生产。四是各企业要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规范》重新修订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重点管控时段无特殊情况不得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特种检维修作业。五是要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和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利用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巡查。
道路交通方面:一是要加大路面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二是对临崖临水、高护坡、路窄、弯多、长陡坡等重点路段,要加强道路巡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做好长陡下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养护工作。三是要加大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路段管控力度,加强超限超载车辆治理,严厉打击超速、酒驾、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要从严查处、常态化曝光警示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充分发挥农村劝导员作用,及时劝导、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人员,努力营造农用车违法载人严管、严教、严查、严处的浓厚氛围。
建筑施工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安排部署加强重点时段期间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秋冬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部位,找准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二是将“防滑、防冻、防中毒”作为秋冬季施工的重点工作来抓,开展秋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施工人员的防范能力,从根本上减少由于人为因素而引发的伤亡事故。三是重点对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设备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薄弱部位和重要环节的检查,确保隐患整改“清零”。四是全面加强自建房安全整治力度,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采取立即停止使用、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等管控措施,确保危房不住人、不经营、不使用。
城镇燃气方面:一是督促燃气企业要认真落实节前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国庆期间的内部安全管理,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保持服务报修和联络电话畅通,按规定时间处理各类燃气报修问题;结合当前开展的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安全生产“三大战役”等工作,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对各类场站、管道等燃气设施的日常巡检。二是督促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做好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加强燃气安全知识的入户宣传,禁止在使用燃气房间同时使用煤炉、柴火灶等方式做饭或取暖,杜绝“双火源”现象发生;三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确保公共场所用气安全。四是要利用各类媒体,广泛进行用气安全提醒和燃气安全常识宣传,引导用户养成良好的用气习惯。
消防安全方面:一是要推动各村积极发动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参与防火巡查检查和宣传提示,加强“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的清理。二是紧盯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企业等传统高风险场所,建立责任落实、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三个清单”,排查整治一批火灾隐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切实加强小商铺、小旅店等的隐患推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森林防火方面:一是要严格落实今年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第一号总林长令精神,夯实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全领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二是要强化巡查巡护、预警检测工作。三是要严格执法,加大野外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形成重拳出击、铁腕治火的高压态势。四是要加强农田剩余物处理,协助做好防火工作。五是要依法严管入山火源,严格执行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在重点管控时段要采取超常规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六是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第一道防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对林缘区村庄、入山人员和重点人群进行森林防火宣传。七是要深入林区,加强隐患排查,真正把防灭火工作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八是要持续抓好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盯“五头”、看“五口”、查“五边”,把火种火源增在山下林外,坚决做到有火必报、 报扑同步、打早打小打了。
其他行业领域方面: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推动措施落地
在国庆假期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党政领导要对所包联村和分管行业领域每周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各村主要领导也要组织开展风险隐患自查。各职能站所在国庆期间开展不少于1次督促检查,党的二十大期间全程流动督促检查,做到对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全覆盖。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节日期间必须不间断在生产一线带队排查安全隐患,有效落实管控措施。
在国庆假期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对各企业未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非法窝点(散、乱、污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取缔。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律不进行开、停车作业,不得进行动火和有限空间作业。所有特种设备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其它行业领域企业要根据行业领域特点,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升级管控措施,对于不放心的区域、不放心的企业、不放心的环节要坚决采取停产整顿、设备检修等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四、严格值班值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国庆假期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各村、各职能站所负责人要加强值班值守,原则上不得离开晋城,24小时待岗待命。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驻企盯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对重要和敏感信息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或不报,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出现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有力处置。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针对节日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出现险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实行日报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报送
国庆假期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各村、各职能站所要实行“一日一报”制度,组织汇总本辖区、本行业重点企业事故信息“零报告”,每日向镇安监站报告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情况,以便及时汇总上报。从10月1日至党的二十大闭幕,每天下午13:30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和事故情况(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镇安监站邮箱:ddajz4891186@126.com。
附件:町店镇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情况日报告表
(此件公开发布)
町店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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町店镇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情况日报告表 | |||||||||||||||||||||||||||
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
事故情况 | ||||||||||||||||||||||||||
出动 检查组 (个) |
参加 检查 人员 (人) |
检查 企业数 (个) |
风险 隐患 (条) |
重大 风险 隐患 (条) |
行政 罚款 (万元) |
责令 停产 整顿 企业 (个) |
责令 关闭 企业 (个) |
事故 起数 (起) |
死亡 人数 (人) |
受伤 人数 (人) |
事故 类别 | ||||||||||||||||
当日 事故 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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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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