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50/2023-0003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町店镇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05日 |
标 题: | 町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町店镇地质灾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05日 |
町政发〔2023〕22号
町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町店镇地质灾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町店镇地质灾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町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町店镇地质灾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决策部署,根据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要求,特制定町店镇地质灾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地质灾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深化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通过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工作成果,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地质灾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地质灾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守牢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町店镇地质灾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领导组
组 长: 张慧芳
副组长: 杨原军
成 员: 各党政班子成员
各村书记(主任 )
各单位各企业负责人
国土所 水利站 林业站 小城镇办
重点办 应急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町店镇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日常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开展督导巡查,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杨原军同志担任。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各村、各单位对所管辖区范围和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立即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负责人,设立警示标志,制定隐患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必要时先行撤离受威胁群众。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及时对隐患进行综合治理,通过人员搬迁或停工等有效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正在进行搬迁或工程治理的项目,要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坚决避免出现施工安全事故。
四、阶段安排
(一)全面排查(2023年6月底前)。各村、各单位要对农村住户、公路沿线、河道两侧、学校周边、高陡边坡、各类施工工地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进行一次地毯式、拉网式全面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抓好整治(2023年 7月-11月)。各村、各单位要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号进行综合治理,确保受威胁群众避险搬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巩固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町店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精神上来,对地质灾害专项排查整治要明确专人牵头,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合作。相关站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督促各村、各单位做好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点,要积极组织技术支撑单位进行认定;水利站、小城镇办、教育、宣传、应急等各个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三)分类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点,要按照“销号清零、杜绝隐患”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对于能进行工程治理的,要拿出专项资金立即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对于暂不能搬迁新居的,要加强巡查与监测,必要时先行撤离受威胁群众,全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