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町店镇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50/2024-0018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町店镇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标      题: 町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町店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町政发〔2024〕2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町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町店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01 发布机构: 町店镇

町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町店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町店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町店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町店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决策部署,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阳城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发育规律、诱发因素、危险性及危害程度,特制定町店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地质灾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深化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通过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地质灾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地质灾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守牢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町店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

组  长: 张慧芳

副组长: 杨原军

成  员: 各党政班子成员  

       各村书记(主任)

       各单位各企业负责人

       国土所、水利站、林业站小城镇办、重点办应急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町店镇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开展督导巡查,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杨原军同志担任。

三、地质灾害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村庄主要有:尹家村、张沟村、杨腰村,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降雨及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滑坡等。

(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主要有:刘家腰村、中峪村、上黄岩村、大宁村、凌家沟村、增村村,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降雨及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滑坡等。

(三)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主要有:町店村、北庄村、义城村、桃坪村、柴窊村,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降雨引起的地面塌陷、滑坡等。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加强分析研判,做好安排部署

镇国土所要会同各村、建委、水利站、联校、安监站、消防站等部门不定期开展地质灾害分析研判,结合降水趋势、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及地震等情况,科学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分析预测灾情险情和重点防治方向,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加强排查巡查,做好风险管控

要立足于全年全天候防灾,高度关注冰雪冻融期、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突出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加强督促检查。持续深化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实效,对辖区内各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对人口密集的学校、医院、厂矿、各类移民新村、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重要交通干线、重点水库库区、工矿场区、施工工地、临时工棚、施工便道、高陡边坡、地震影响区、冻融影响区、山区削坡填沟建设的居民聚集区及旅游景区景点进行全面排查;既要对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精细排查,更要注重发现新的隐患点,做到隐患点“动态调整、动态管理”。要对采空区、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及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等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

(三)加强监测预警,科学有效防范

各村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强化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全覆盖,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不断夯实“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重要技术和人员支撑,实现科学防范、重点防范、精准防范。

(四)加强综合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加快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对无法纳入搬迁避让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

(五)加强协调联动,做好应急处置

强化各村、各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畅通预警预报渠道,不断扩大预警预报发布范围和信息传播覆盖面,不断提高预警预报水平,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做好应对极端降水天气和地震等突发情况的准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高效开展处置工作,落实值守值班制度,补充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出动、巡查排查和监测防范车辆。在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庄要安排专人对高危隐患点进行驻点值守,做好临灾处置。加强值班值守,强化信息报送,严格遵守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及信息报送流程,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确保信息报送时效性和质量,做到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

(六)加强宣传演练,增强防灾意识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认真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制作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活页、挂图、动画、影视光盘等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图册、刷写标语口号,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培训。要组织对村级排查员、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培训,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进行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使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熟知避灾地点,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努力提高各级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

(七)夯实基础管理,提升防灾能力

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技术支撑单位,解决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少、防治能力不强、业务基础薄弱等问题;要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治体系,明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防御工程标准,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在现有运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控体系基础上,综合考虑地质、地形、诱发因素、承灾体等因素,推进防控方式由“隐患点防控”逐步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

五、阶段安排

(一)全面排查(2024年6月底前)。各村、各单位要对农村住户、公路沿线、河道两侧、学校周边、高陡边坡、各类施工工地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进行一次地毯式、拉网式全面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抓好整治(2024年7月-11月)。各村、各单位要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号进行综合治理,确保受威胁群众避险搬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巩固提高(2024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我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精神上来,对地质灾害专项排查整治要明确专人牵头,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合作。相关站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督促各村、各单位做好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点,要积极组织技术支撑单位进行认定;水利站、小城镇办、教育、宣传、应急等各个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落实到位。

(三)分类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点,要按照“销号清零、杜绝隐患”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对于能进行工程治理的,要拿出专项资金立即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对于暂不能搬迁新居的,要加强巡查与监测,必要时先行撤离受威胁群众,全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