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町店镇

町店镇人民政府关于町店镇农房修缮重建资金分配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3-25 发布机构: 町店镇

町政发202181

町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町店镇农房修缮重建资金分配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

切实做实做好农村受灾农房修缮重建资金分配工作,根据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阳城县应急管理局、阳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县今年因洪灾受损农房修缮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求,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全力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二、补助对象

因雨涝灾害造成农村住房倒塌、严重损坏或一般损坏,且无基本安全住房保障的农户。重建户要以第三方机构鉴定为D级且面积符合要求;修缮加固户要以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为C级或鉴定为D级且不符合重建要求的。以2021年7月10日派出所现有户籍为基本依据,逐户核实户主、人员和身份信息,受损房屋长期有人居住或具备即时居住条件。有其他安全住房的不得作为补助对象。

地灾点和采煤沉陷区房屋补偿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基本住房保障标准

1人户保证基本住房25平米、2人户保证基本住房40平方米、3人户保证基本住房60平方米、3人以上户保证基本住房按每人18平方米计。每平方米测算建设成本约1000元。对于大中专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和户口暂时未迁入就业所在地城市的人员,不作为单独户对待,计入原户主名下。

四、补助标准

(一)一般损坏和严重损坏可修缮加固(经技术鉴定为C级、D级)的房屋,每户补助资金不超8000元,村委会根据受灾农户修缮实际支出金额经验收、“四议两公开”会议后确定补助金额;重建户在开工后可先行预拨10000元给农户。

(二)倒塌和严重损坏必须重建(经技术鉴定为D级)的房屋:基本保障标准为一户一人的补助25000元;一户二人的补助40000元;一户三人的补助60000元;一户三人以上的按建设成本结合实有人口测算。经第三方机构鉴定为D级的重建户但不符合重建要求的,按照修缮加固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三)补助资金以上级实际到位补助资金为准。各村委会参照以上补助标准,按照受灾农户实际修缮重建支出金额、面积等确定补助金额,对补助金额进行“四议两公开”会议讨论公示后上报镇政府,镇政府经审核后履行相关资金办理审批手续。

五、资金使用

村民自建住房的,由镇政府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及时将补助资金按自建房进度分期分批通过“一卡通”等方式拨付到户,确保村民按期入住。村代建统建住房的,按照施工合同和进度,上级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账户。村委集中建设房屋要征求受灾农户意见,基本住房保障补助资金不足的部分,由村民自行承担。

根据晋市农组发[2021]19号文件精神,允许各采取集中安置住房,租住集体公房和闲置农房,货币化安置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享受建房补助异地安置的受灾农户,原有住房全部拆除,宅基地收归村集体。

本方案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调整,各村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个别特殊情况要及时报镇领导组,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解决办法。

                       町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