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町店镇

危房改造方式

发布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町店镇

危房改造方式

农村农户是动态监测和改造保障的实施主体,根据房屋鉴定结果和农户改造意愿相结合选择改造方式,原则上鉴定为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鉴定为D级危房有修缮价值的应修缮加固,没有修缮价值的应当重建。鼓励通过建设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修缮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安全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可通过危房改造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均应实施危房改造,严控投亲靠友代替危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