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町店镇

町店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4-01 发布机构: 町店镇

町店中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家庭贫困学生上学难,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县局《关于预先分配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工作的落实和领导,学校成立学生资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志军

副组长:凌学锋

成  员:李学林、卫郭庆、王焦雄、刘卫波、班主任

学校根据实施方案,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政教处为具体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同时,学校依靠评审小组全面负责贫困学生的评审认定工作。

二、资助适用范围和资助对象

(一)在校生中的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特困救助供养、支出型困难、其他低收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父母残疾人等13类非寄宿贫困学生全部给予资助,除学生主动放弃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受助。其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四种类型贫困学生均由乡镇向县扶贫(乡村振兴)部门报送并在在全国系统里可以查证。

(二)学校住校生中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如:单亲家庭、离异家庭、收入低的家庭。

三、资助标准及人数

根据县局分配指标进行资助,住校生每生资助625元,非寄宿生资助312.5元。

四、工作程序

 1.广泛宣传资助政策

通过“三重一大”会议、教职工会议、班会、班级微信群、公示栏积极向学生、学生家长、全校教职工宣传资助政策,发放宣传资料,使他们知晓国家资助政策,了解受助学生资助资金的申请条件。

2.学生申请

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学生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申请书、贫困证明(村级单位困难证明、低保证、学生残疾证、父母残疾证、孤儿证等原始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户主、学生户口本复印件、受助学生家长的农商银行“一卡(折)通”复印件(保证卡号、家长姓名的准确性、一致性),同时将卡号填在个人资助申请表相应表格中。

3.入户调查

学生申报工作结束后,班主任根据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填写《阳城县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表》。

4.班级核实材料

班主任根据学生申请、村委证明、入户调查情况,先在班级对材料进行审核、评选,评选出本班比较困难的贫困学生,推荐上报学校。

5.学校审核、评定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组严格按照本方案中规定的资助适用范围和资助对象评定条件进行评审。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推选出资助名单。

6.公示

评审结束后,学校将拟定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要纸质或照片存档。

7.申诉

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学校提请复议,受理复议机构必须在接到提请复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咨询投诉电话:0356——4890358

8.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将受助贫困生名单及受助学生家长的“一卡(折)通”号等信息上报教育局学生资助事务中心。

9.打卡发放、签字确认

阳城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事务中心对受助人员统一进行打卡发放。资金打卡成功后,学校组织学生家长到校签字确认。

10.档案管理

资助工作结束后,政教处将《町店中学2023年春资助打卡花名表》及申请资料装订成册,专人管理,永久保存。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全校师生大会、班会、微信群、家访、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等惠民政策进行宣传。将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作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政教处拟定方案,进行感恩教育主题班会。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调查、评审、公示、上报、打卡、签字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学生。把落实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学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