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董封乡

出生日期的变更、更正

发布日期: 2024-03-28 发布机构: 董封乡

出生日期的变更、更正

   (一)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山西省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六章

   (二)申请条件: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组织、人社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更改的;

    2.本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后又提供登记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更改的;

    3.已经更改过一次出生日期,再次申请更正的;  

    4.因重户被依法注销虚假户口后,又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

    5.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6.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申报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申请;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3.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或档案;

     4.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有关情况说明;

     5.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窗口:政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六)办理程序:派出所受理初审---派出所调查---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审批---派出所办理

   (七)法定时限:17个工作日

   (八)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九)数量限制:无

   (十)联系方式:

电话:0356-3201002

地址:政务中心一楼公安专区

网址:www.ycxzsp.gov.cn

   (十一)窗口运行流程图

受理--调查--审批--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