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东冶镇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63/2021-0009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冶镇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印发《东冶镇开展党建联盟促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东发〔2021〕90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6日

关于印发《东冶镇开展党建联盟促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06 发布机构: 东冶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中组部《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要求,切实打破行政壁垒、破除封闭藩篱,推动全镇基层党组织建设互联互动、融合发展,现就开展党建联盟促进乡村振兴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管理高效、共同发展”的工作思路,在夯实各领域基层党建基础上,探索创建党建联盟,建立抱团合作的运行体系,打造联盟统筹的活动平台,使基层党组织从“单打独斗”向“结盟共建”转变,从“一元发展”向“多元共促”转变,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形成激活效应、集聚效应、互补效应,为东冶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第一年交流互动、夯实基础,第二年创新活动、深入推进,第三年完善机制、提升成效的总体目标整体推进:

   (一)组织活力迸发。通过共同促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交流互动机制、联合开展组织活动,使联盟党组织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党组织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党员作用彰显。通过共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联合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提升党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服务发展有力。通过组织资源共享、人才队伍共育、推动发展共谋,不断提高党组织服务发展、引领发展的整体能力,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三、联盟形式

(一)组织架构

党建联盟由牵头党组织发起,围绕共同目标取向,平等协商制定盟约,在不改变成员单位原有属性、组织架构、隶属关系前提下,各方自愿签订盟约结盟,有机连接各类党组织,通过党建联盟带动共同发展。

(二)联盟模式

根据《阳城县开展党建联盟促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打造以下党建联盟类型。各党(总)支部也可因地制宜创设新的党建联盟模式,打造个性化党建联盟。

1.片区党建联盟。依照地域相邻、人缘相亲原则,借鉴献义联合党支部、皇城五村一体化联建经验,通过开展强村带弱村、中心村带动周边村等方式组建党建联盟。地处县域边界的村,可积极对接毗邻县,推动组建边界党建联盟,加强边界乡村工作互联互动。

2.城乡党建联盟。借鉴整乡联建经验,推动参与帮扶的基层党组织与结对村组建党建联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乡村振兴。充分利用上级单位参与帮扶的有利契机,推动县域内村党组织与县域外帮扶单位党组织组建党建联盟。

3.产业党建联盟。依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原则,借鉴寺头乡蚕桑农企联合党总支联建经验,重点瞄准农村特色产业集聚区,横向整合所在地农村党组织和产业党组织,纵向吸收上下游行业党组织和部门党组织,推进组建党建联盟。

四、主要任务

(一)组织共管。联盟发起党组织谋划建设党建联盟服务中心或联盟工作室,集中统筹使用联盟内党群服务中心。联盟发起党组织采取挂职、选派等方式配备联盟党建指导员、党务工作者,并明确各成员单位1-2 名联盟联络员。

(二)议事轮值。联盟大会是党建联盟的议事决策机构,一般按月、按季召开。联盟设立联络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联盟内部实行轮值制,按季或按月由一个成员单位作为轮值单位,负责牵头策划、组织开展各种共建活动。

(三)民主决策。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联盟自治运作模式,涉及联盟的日常事项和重大问题,由联盟发起党组织或成员单位提出,经发起单位党组织审定后提交联盟大会集体讨论,形成集体决议,成员单位共同遵守并执行,联盟成员参加活动、执行落实决议情况由发起单位党组织监督。

(四)共建共享。联盟成员单位无论层级高低、隶属与否、规模大小,一律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开展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活动共办、事务共商、人才共育、制度共创、文化共兴、发展共促活动,意见大家提、事务集体议、问题共同解、成果一起享。

(五)工作联比。坚持“互学互比、互评互促”原则,采取现场观摩实地学、联盟例会集中谈、年底述职相互评等形式,营造各成员党组织比学赶超的良好态势。建立联盟“季度排名、年度考评,定期分析、动态评星”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建联盟擂台赛,推动全面提升。

五、方法步骤

(一)制定计划阶段(10月)。充分征求有关党组织的意见,确定结盟党组织:各联盟开展交流互动,摸清底数,充分对接,确定需求,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轮值方式、联络方式、活动主题、时间地点、有关保障等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各联盟依据方案,结合中心工作,丰富载体平台,创新开展活动;了解和掌握联盟计划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适时协调联盟调整完善活动方案,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结合党建联盟活动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梳理和提炼开展活动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样板;同时,对开展党建联盟活动的机制、方式、成效、保障等情况,提出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的意见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牵头协调推进,党建联盟推进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压实责任、落实落地。

(二)严格考核,加强管理。建立党建联盟单位责任评价体系,将责任落实、项目推进、作用发挥、参与主题党日等纳入党建联盟考评内容,考评结果与联盟政策扶持、资源调配、产业发展等相挂钩。加强对联盟成员单位党组织的履职评价,每年定期对联盟运作情况,包括联盟单位负责人、联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参与度、满意度进行测评。把联盟成员党组织书记参与党建联盟情况,与评先评优挂钩。将党员参与党建联盟情况,纳入党员积分管理。

(三)注重实效,打造样板。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结合工作实际、职能优势建设党建联盟,不搞“一刀切”。要深入开展党建联盟示范点建设,形成“一联盟一品牌”特色样本,打造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可复制性的党建联盟品牌,推动各个党建联盟协同发展。

(四)加强宣传,及时推广。要及时总结党建联盟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举措务实、特色 鲜明、管用有效的制度。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强典型宣传和跟踪报道,营造良好范围。要采取交流会、推进会、现场会等形式推广相关经验做法,持续打造党建联盟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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