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东冶镇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63/2022-0009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冶镇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印发东冶镇落实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东政发〔2022〕16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2日

关于印发东冶镇落实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02 发布机构: 东冶镇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安排,落实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办《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办法》和晋城市人民政府《晋城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城县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发〔2022〕15号)精神及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目标,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强化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全面提高我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方位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活动,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运行机制,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效能,不断扩大法治宣传范围,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三、创建任务及具体措施

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提高全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编制并对外公布全部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二是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估论证结论在文件起草说明中写明,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

三是根据本级政府事权和职能,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乡镇与县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保障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

四是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对辖区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是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

六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七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着装管理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

八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实现乡镇、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财政保障落实到位。

九是推进基层社会法治建设。指导行政村修订、完善居村规民约,加强城乡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时代新风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6月下旬)

1.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成立东冶镇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晋城市人民政府、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东冶镇落实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3.召开创建动员部署会。召开东冶镇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实施推进(2022年6月中旬—8月下旬)

严格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任务分解》中的职责任务,结合实际,安排“时间表”,部署“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创建标准,量化创建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并按要求协调配合好资料报送、实地核查等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既有过程又有成果。

(三)自查阶段(2022年9月)

认真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任务分解》中细化的指标任务,逐项开展工作,对示范创建活动进行自查自评,形成总结材料。

(四)总结提升(2022年10月-11月)将创建任务台账涉及的相关文件、统计数据等资料进行收集,统一提交办公室归档汇总,以备迎接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成立东冶镇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明确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和创建任务全面落实。

(二)打牢基础,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加强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工作推进机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分工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三)加强宣传,注重营造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介,对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工作重点和好经验、好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加强信息编辑、采集和报送力度,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不断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