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63/2023-00011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 东冶镇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 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东政发〔2023〕1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30日 |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兰花集团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教训,全面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坚决扭转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局面,镇政府决定在全镇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县“十抓安全”总体要求,深刻汲取兰花集团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巩固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和安全生产“三大战役”(以下简称“三个行动”)工作成果,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坚决治理“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组
组 长:崔进朝(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谭少鹏(副镇长)
副 组 长:焦向军(人大主席)
吴 丹(党委副书记)
刘宝宝(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贾海波(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晋利(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常秀敏(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吴抗胜(副镇长)
贾兵校(副镇长)
李向阳(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财政所所长)
陈红兵(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丁兆勇 (退役军人服务站长)
成 员:潘 萌 (综合办主任)
栗媛媛(司法所所长)
杨雄兵(村镇办主任)
裴王兵(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所所长)
刘锋太(经管站站长)
原学政(安监站副站长)
葛振江(应急办主任)
王学峰(派出所所长、消防队)
李拥军(交警四中队队长)
刘 根(自然资源所所长)
赵 勇(生态环境所所长)
王文军(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卢军(文化站站长)
马新寨(民政站长)
陈运章(农机站站长)
李育东(林管站站长)
张晓丹(农科站站长)
李向军(水利水保站站长)
宋先锋(东冶水电公司经理)
柴云峰(东冶供电所所长)
马总占(东冶供销社主任)
陈怀亮(三窑供销社主任)
苏长青(卫生院院长)
宋红兵(三窑卫生院院长)
王树军(中心校校长)
苏喜瑞(中学校长)
吉卫军(畜牧站站长)
原锋兵(公路站站长)
常小军(民营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 斌(电视站)
李向飞(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东冶分公司)
马 军(山西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冶支行)
张红卫(阳城县邮政局东冶邮政支局)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负责起草全镇“百日攻坚”相关文件,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副镇长谭少鹏(兼)。
(二)成立“百日攻坚”行动专项领导组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消防、文化旅游、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经营性自建房、森林防火、危险废物、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电力、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成立13个“百日攻坚”行动专项领导组,组长由各行业领域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各站所长、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责任站所和单位成员担任。专项领导组负责推进、解决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项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各主管站所或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行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专项领导组
组 长:谭少鹏
副组长:原学政
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2.消防专项领导组
组 长:谭少鹏
副组长:王学峰
办公室设在镇消防队;
3.建筑施工、燃气、经营性自建房专项领导组
组 长:贾兵校
副组长:杨雄兵
办公室设在村镇办;
4.文化旅游专项领导组
组 长:常秀敏
副组长:杨卢军
办公室设在文旅站;
5.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领导组
组 长:谭少鹏
副组长:刘 根
办公室设在东冶国土所;
6.道路交通专项领导组
组 长:李向阳
副组长:李拥军
办公室设在交警四中队;
7.森林防火专项领导组
组 长:吴抗胜
副组长:李育东
办公室设在林业站;
8.危险废物专项领导组
组 长:谭少鹏
副组长:赵 勇
办公室设在东冶环保所;
9.特种设备专项领导组
组 长:谭少鹏
副组长:王文军
办公室设在东冶市场监督所;
10.民爆物品专项领导组
组 长:谭少鹏
副组长:王学峰
办公室设在东冶派出所;
11.电力专项领导组
组 长:谭少鹏
副组长:柴云峰、宋先锋
办公室设在东冶供电所、东冶水电公司;
12.防汛抗旱专项领导组
组 长:贾兵校
副组长:李向军
办公室设在水利站;
13.地质灾害专项领导组
组 长:贾兵校
副组长:刘 根
办公室设在东冶国土所。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严厉打击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
2.严厉打击迟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3.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4.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矿山超核定能力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5.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6.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的行为;
7.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8.严肃整治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火工品的行为;
9.严肃整治安全生产虚假培训、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
10.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11.严肃整治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
12.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3.各相关职能站所要按照本行业“三个行动”重点任务要求,及时开展工作“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提升。
(二)专项内容
各行业专项内容由13个专项行动领导组结合各自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明确具体排查整治内容,在专项方案中予以明确细化,专项方案经专项领导组组长审签后印发实施。
四、工作安排
“百日攻坚”行动自2月10日起至5月30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职能部门检查抽查、党委政府督导检查的形式同步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纠
1.各类生产经营建设企业要结合实际,于2月20日前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报专项领导组审查备案,专项领导组派人入企驻矿企帮扶指导。
2.各类生产经营建设企业要对本企业每个单元、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开展1次全面自查自纠,2月28日前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自查情况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照分级原则上报镇安监站。企业、车间、班组要开展日检日查、立查立改。
3.各类生产经营建设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周通过职工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员工通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专项领导组和职工大会报告,由政府监管部门挂牌督办。
4.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深入现场开展1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管领导每周至少开展2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安全管理员坚持跟班检查督查排查。
(二)专项领导组督查检查
1.各专项行动领导组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主要领导批示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本方案要求、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方案,明确排查整治和督查检查重点内容。
2.专项领导组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相关站所每周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对于排查发现的不放心企业、部位和环节,要坚决停下来,必要时安排专人盯守,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党委政府督导检查
1.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包联企业、村、行业领域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2.镇政府成立综合督查组,对村、站所和企业开展不间断督导检查,通过抽查检验工作成效。
对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复查验收等办法,狠抓隐患闭环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清单,按时完成整改销号清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领导本村、本企业、本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各分管领导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规定,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联合执法检查,其他有关部门既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水平。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件、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进行曝光。运用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
(三)强化措施保障。要严格落实“1235”工作机制,并将整改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规违章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问责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出台一批制度成果等“八个一批”作为评价行动效果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四)强化追责问责。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过程中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监管执法不严格的一律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刻意回避隐瞒事故隐患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并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站所和各项行业领域专项领导组要按照要求将行动方案、“八个一批”情况报表(见附件)和工作总结(含纸质版及电子版)及时上报至镇领导组办公室。“八个一批”情况报表于每周五11点前上报。工作总结于5月26日前上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