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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63/2021-00109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东冶镇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7.11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的指导意见
发文字号: 东发〔2021〕6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关于7.11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 2021-12-30 发布机构: 东冶镇

7月11日,我镇范围内遭受了百年未遇的强降雨袭击, 村庄道路、桥梁、水利设施、文化活动场所、办公设施设备、文化旅游等公共设施受到了严重水毁,为了解决灾情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生产生活的不便,消除安全隐患,进行生产自救,根据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简化实施程序,快速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特制定本意见。

一、成立领导组

组长:各村党支部书记

成员:支村两委、监委主任等不少于5人

二、基本原则

立足灾区实际、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全面准确科学评估、优化布局、统筹立足长远、生产与生活、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顺应自然、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加强环境治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目标任务

1、尽快恢复7.11洪灾中损毁的村庄道路、田间道路、桥梁、水利设施、文化活动场所、办公设施设备、文化旅游等关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公共基础设施。

2、各村要对村内形成的危旧建筑、残垣断壁进行全面拆除清理,尽快使村容村貌恢复干净整洁。

四、实施范围

凡是7.11洪灾水毁村庄的道路、田间道路、桥梁水利设施、文化活动场所、办公设施设备、文化旅游等基础设施和毁损的办公设备、装饰装修等购建项目工程。

五、实施标准

1、单项投资预算 10万元以下,技术含量低的修复工程,村集体召开支村两委及监委共同商定自行组织实施,涉及技术含量高的桥梁、房屋等工程须有资质的单位设计预算。

2、单项投资预算10万元--20万元(不包含20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需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方可实施,村集体可以自行组织招标,镇招标办要参与指导全过程,涉及技术含量高的桥梁、房屋等工程须有资质的单位设计预算。    

3、单项投资预算20万元--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内,需经“四议两公开”会议民主决策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并报镇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

4、关于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在实际施工中使用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有专人负责,以实际台班计时为准结算,要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六、实施程序

(一)民主决策

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确定灾后重建实施方案及工程预算,灾后重建所有工程项目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参加会议,参与决策,灾后重建项目方案通过后,填报《村级灾后重建项目审批表》,由相关人员签字,并报镇政府、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备案,方可实施。

(二)实施方式

1、村集体组织实施,采取集体购料,组织村民统一施工。

2、村内组织招投标,参考以下预算价格:

①护村、护地、护路坝每立方米240-260元;

②硬化路面:12公分厚60-70元;15公分厚75-85元;18公分厚85-90元;20公分厚90-100元。

③60挖机160-170元/时;50铲车190-200元/时;

④一般工值每工最高不超过100元,涉及技术工种的工值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具体上会研究确定。

3、在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的,严格按《东冶镇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三)印证资料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留存本工程前期、中期、后期的影像资料,如有隐蔽工程,也需留存前期、中期、后期影像资料,并签订三方鉴证表,作为决算依据。

(四)工程决算

①工程建设项目金额10万元以下(包含10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额和村级验收结果,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即可纳入村帐核算。

②工程建设项目金额10万元以上的,需经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公司决算后方可入账。

③村级购料组织村民自建的工程项目以原材料发票、原材料出库单和工程劳务工资表作为入账核算的依据。

七、责任追究

1、要做到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程序合法,账目清楚,严禁违规侵占和挪用。

2、灾后重建工程应确保工程质量,严禁偷工减料,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应重新返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如违反财经纪律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办法,视情节轻重,按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由相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该指导意见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完毕自行废止,不再另行通知,其它实施工程项目依照《东冶镇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