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63/2023-0002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东冶镇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做好全镇文旅行业“五一”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东发〔2023〕26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12日 |
各党(总)支部、各村民委员会、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各旅游企业:
今年“五一”是三年疫情结束后的第一个旅游热点假期,将迎来旅游复苏后的第一个旅游高潮,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文旅行业安全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市委市政府“十抓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几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巩固近年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大战役”“百日攻坚”等工作成果,开展一次文旅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五一”期间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文旅行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崔进朝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常秀敏担任;成员由各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文旅安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文旅场所、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镇文旅站,办公室主任由文旅站站长杨卢军担任。
办公室职责:全面统筹全镇文旅行业“五一”期间安全工作应急处置,收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任务
1、各村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农家乐、特色民宿、非A景区(点)、文旅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并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五一”期间要坚决予以关停。
2、各文化经营场所和旅游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游客生命和财产安全,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各职能站所要对全镇农家乐、特色民宿的食品安全、住宿管理、消防设施、环境卫生进行监管;对非A景区(点)的特种设备、消防救援、森林防火、食品安全、卫生防疫、防恐防暴、防汛防涝、应急通讯、交通道路、气象预警、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管;对文旅活动的审批备案、应急预案、应急救援、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工作进行监管;对游乐设施的检修维护、人员疏散、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工作进行监管。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职责。各党(总)支部、各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制定安全生产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发生险情时能迅速调动人员、物资等进行应急救援,履行好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各文化经营场所、旅游企业等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五一”安全生产预案,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着力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2、加大监管力度。各职能站所在“五一”期间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增加检查督导频次,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件、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利,整改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企业,确保“五一”假期文旅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3、严格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村、单位和企业,要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进行调查处理,并停产整顿。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值班值守。“五一”期间,各村、单位、文化经营场所、旅游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制度,原则上不离阳,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确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