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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63/2022-0009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冶镇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开展全镇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东政发〔2022〕14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1日

关于开展全镇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21 发布机构: 东冶镇

各村:

为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和资产管理,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阳城县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行动实施方案》(阳组通字[2022]40号)和《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县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阳农字[2022]92号)要求,全镇24个行政村按照每年不少于25%的比例,开展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及范围

审计对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

审计范围: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审计顺序:每年完成6个行政村的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22年完成审计的村为东冶村、独泉村、月院村、古河村、相底村、秋泉村;2023年完成审计的村为神树岭村、西冶村、蔡节村、东轩村、窑头村、高石村;2024年完成审计的村为小王庄村、上节村、磨滩村、江河村、南寺沟村、孤山村;2025年完成审计的村为郎庄村、降区村、神子头村、马山村、南大峪村、北大峪村。

二、审计内容

1、各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审计: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2、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3.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各级财政支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完成结转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等。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支委、村委、监委和联村会计等人员组成的审计工作小组,做好审计前的准备工作,明确工作职责,配合专业审计机构,确保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2、规范审计工作行为,依法开展审计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程序开展审计。审计工作要在9月底前结束,并以书面形式向镇政府报送审计工作总结。

3、以审促改,充分应用审计结果。镇政府将对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经营不佳、管理不善等问题,向被审计村出具审计意见,做出审计决定,被审计村和相关人员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整改结果要书面上报镇政府,并向村民公告。对审计中发现的侵占、挪用、私分、贪污、挥霍集体资财等违法违纪线索,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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