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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63/2024-0006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东冶镇 成文日期:
标      题: 居民身份证申领、换、补领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居民身份证申领、换、补领

发布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东冶镇

                               居民身份证申领、换、补领

(一)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第十一条。

(二)申请条件:1.常住户口在本省范围内的公民,年满十六周岁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应当到公安机关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三)申报材料:

户口簿或原居民身份证

(四)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免费。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20元/证。

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以及公安部通知精神。

(五)办理窗口:政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六)办理程序:    

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各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各派出所户政窗口)制发证

(七)法定时限:即办

(八)承诺时限:即办

(九)数量限制:无

(十)联系方式:

电话:0356-3201002

地址:政务中心一楼公安专区、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网址:www.ycxzsp.gov.cn

(十一)窗口运行流程

申请人到派出所(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居民身份证(责任人:户籍民警)-----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各派出所户政窗口)制发证(责任人:户籍民警)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