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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63/2022-0006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冶镇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增设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东政发〔2022〕12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4日

关于增设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8-04 发布机构: 东冶镇

各村: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并根据《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城县扶贫开发中心、阳城县财政局关于增设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有0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增设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以下简称公益性岗位),持续促进脱贫劳动力群体稳定增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全镇2022年拟增设30个公益性岗位,其中:东冶3个(原柳泉村1个),独泉2个(原枪杆村1个),西冶2个,古河2个,上节2个,孤山2个,秋泉2个,其余涉贫村每村1个。

二、组织实施

(一)安置对象。此次增设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中的未享受低保、五保、护林员公岗的半劳力、弱劳力及因各种原因无法外出打工的三类群体。

(二)岗位开发。2022年岗位设置可侧重于卫生保洁、养老护理、疫情防控、政策宣讲等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公益性岗位。

(三)岗位申报。公益性岗位申报采取由农户自主申请,村委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并公示,于8月5日前将会议笔记复印件、公示情况报告以及公益岗位人员花名。

(四)岗位管理。公益性岗位由镇负责统一管理,村参与具体使用管理。县人社局按《阳城县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暂行)》进行监督考核,全面提升岗位管理水平。

(五)补贴标准。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晋市人社发[2019]12号)文件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按当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收入标准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的平均数确定,根据测算我县岗位补贴为740元/人/月。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务于8月5日前完成增设公益性岗位的组织申报工作,8月15日前所有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要到岗工作。

(二)在公益性岗位安置过程中,每户脱贫户(含监测户)原则上最多安排一个。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做好本次公益岗位申报工作,必须依据申报条件严格审核,并做好公益性岗位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强化督导落实。各村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按要求做好公益性岗位申报工作,于8月5日之前上报申报资料,逾期未报视为主动放弃分配名额,镇政府将进行全镇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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