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63/2021-00043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 东冶镇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加强汛期农村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东政发〔2021〕74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7月24日 |
各村、各单位:
当前是我镇防汛工作的关键时期,全镇各村降水量远远超过历史同期,近期在排查隐患过程中,发现我镇各村及单位有部分危险老旧房屋,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排查,消除隐患
各村、单位要立即成立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的危险房屋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彻底的排查,并对危险房屋逐一登记,建立台账。
1.在危险房屋排查中,要做到排查与消除隐患相结合,坚持边排查边消除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采取拆除等手段,从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要重点检查接近、达到或超过正常使用年限的房屋,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娱乐场所、旧学校校舍、街道两侧的古旧建筑等危旧房及其附属物,尤其要对地基下陷、墙体开裂、房屋倾斜、房梁蛀蚀等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3、要建立危险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对主体责任人要通知立即整治,个人无能力的集体组织整治,宁要骂声,不要哭声。
二、制定危险房屋处理应急预案
各村、单位要制定危险房屋处理应急预案,对危险房屋内居住及因倒塌会影响到周边建筑内居住的群众要立即撤离,要成立抢险除险队伍,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三、组织与实施
各村、单位负责本辖区、本系统危险房屋安全检查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镇安监、公安、消防、国土等部门应当积极督察督促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镇不发生一起伤亡事故。
各村、单位要认真做好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麻痹思想、畏难情绪,对因排查整治不力,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人的责任。各村、各单位要于7月23日前将危险房屋排查情况及责任落实情况上报镇防汛办(上报各村、各单位排查隐患整治台账),对于己整治隐患及时电话上报销号。
东冶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