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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63/2021-001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冶镇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东政发〔2021〕17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29 发布机构: 东冶镇

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省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做好岁末年初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村、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十抓安全”总体要求,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切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准确把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紧密结合本辖区、本领域实际,科学研判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推动国家、省、市、县各项部署要求落细落实,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岁末年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领域,深化专项整治

各村、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以及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等专项行动相结合,针对节日期间及岁末年初群众出行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增加,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易诱发事故的特点,抓重点、抓关键、抓要害,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工贸、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切实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对重大危险源、危货运输、危险废物处置等全链条进行安全检查和排查治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和中毒事故;要针对冬季气候寒冷、空气干燥以及风、霜、雾、雪等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认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日常安全管理,避免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非煤方面,要切实强化边坡垮塌、机械伤害、冒顶坍塌、跑车、火灾等安全防范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交通运输方面,要加强雨雪、冰冻、团雾等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保障,深化“一盔一带”治理,严防超速、超员、超载以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

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消防方面,要深化冬季火灾防控,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楼、商场超市、敬老院和电动自行车、“三合一”场所以及临时建筑用电等专项治理,深化打通“生命通道”行动。建筑施工方面,要加强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保障措施,有效落实防坠落、防触电、防坍塌等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赶工期、抢进度和违法转包行为,深化建筑工地临时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施工工地留守人员安全管理,严防煤气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冶金工贸方面,要深化冶金煤气、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和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等环节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三违”行为。燃气方面,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各类燃气事故教训,按照东冶镇燃气专项整治要求,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加强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房屋租赁户等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瓶、黑气”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非法违规储存、充装、运输、配送等问题。森林防灭火方面,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两项制度”,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镇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地头、坟头和村口、路口、沟口的三级责任制,在农林交错区、林缘地带和重点林区、景区确定专职看护人员严防死守;充分利用瞭望台进行全天候立体化防火监测。公共安全方面,要进一步落实公众聚集场所严管措施,严格审批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抓好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控措施,防止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安全专项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三、深入打非治违,强化管控措施

各村、各单位要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突出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打击以下8类违法行为,一是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二是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三是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四是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五是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六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七是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八是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狠抓问题整改,落实闭环管理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阳城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要求,主动担责履职,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等各类专项整治排查出的隐患,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跟踪落实,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要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列出整治清单和时间表,坚决落实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要逐条逐项组织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检查;对重大隐患要一律停产停业进行整改,并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对非法企业(窝点)和散、乱、污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已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防违法违规行为酿成事故。

五、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前置应急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协调联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科学指挥、专业处置各类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和紧急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按规定时间报告事故险情,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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