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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63/2022-0004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东冶镇 成文日期:
标      题: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东政发〔2022〕8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09日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5-09 发布机构: 东冶镇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整治大提升工作的通知》《晋城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阳城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办字[2022]23号),按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以及三零单位创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镇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领导组

组  长:崔进朝(党委书记)

马卫兵(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焦向军(人大主席)

吴  丹(党委副书记)

刘宝宝(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贾海波(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常秀敏(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晋利(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吴抗胜(副镇长) 

贾兵校(副镇长)

谭少鹏(副镇长)

李向阳(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陈红兵(综合办主任)

原学政(安监站副站长)

司向东(派出所所长)

刘  刚(东冶国土所所长)

李拥军(交警四中队队长)

赵  勇(东冶环保所所长)

栗媛媛(司法所所长)

牛君香(综治办主任)

杨卢军(文化站站长)

贾小站(村镇办主任)

王文军(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马新寨(民政助理员)

陈运章(农机管理员)

李育东(林管站站长)

张晓丹(农科站站长)

李向军(水利水保站站长)

宋先锋(东冶水电公司经理)

柴云峰(东冶供电所)

马总占(供销社主任)

苏长青(卫生院院长)

王树军(中心校校长)

苏喜瑞(中学校长)

吉卫军(畜牧站站长)

原锋兵(公路站站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负责起草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收集汇总上报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导巡查,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安委办主任谭少鹏担任。

(二)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专项工作领导组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消防、文化旅游、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森林防火、危险废物、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电力、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分别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专项领导组,组长由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专项领导组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专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其他行业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专项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各行业相关部门,办公室主任由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领导组

组 长:谭少鹏

副组长:原学政

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2.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领导组

组 长:谭少鹏

副组长:司向东

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

3.电力安全生产专项领导组

组 长:谭少鹏

副组长:宋先锋、柴云峰

办公室设在东冶水电公司;

4.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领导组

组 长:张晋利

副组长:杨卢军

办公室设在镇文化站;

5.水旱灾害防御专项领导组

组 长:贾兵校 

副组长:李向军

办公室设在镇水利水保站;

6.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领导组

组 长:谭少鹏

副组长:王文军

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所;

7.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领导组

组 长:谭少鹏

副组长:刘  刚

办公室设在东冶国土所;

8.交通运输安全专项领导组

组 长:李向阳

副组长:原锋兵

办公室设在镇公路站;

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领导组

组 长:贾兵校 

副组长:贾小站

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办;

10.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领导组

组 长:贾兵校

副组长:贾小站

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办;

11.森林防火大检查专项领导组

组 长:吴抗胜

副组长:李育东

办公室设在镇林管站;

12.地质灾害专项领导组

组 长:贾兵校

副组长:刘  刚

办公室设在东冶国土所;

13.危险废物大检查专项领导组

组 长:谭少鹏

副组长:赵  勇

办公室设在东冶环保所;

14.民爆物品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领导组

组 长:谭少鹏

副组长:司向东

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

15.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领导组

组 长:李向阳

副组长:李拥军

办公室设在交警四中队;

16.源头治超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领导组

组 长:李向阳

副组长:原锋兵

办公室设在镇治超办;

(三)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专班

镇“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工作专班转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领导组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实体化运行,强化统筹协调,收集汇总信息,跟踪督办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扎实开展。

三、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党组) 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每季度至少学习一次,统筹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不断提升理论水平。 

2.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推行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主任。

3.镇党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分管行业领域领导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体制机制问题,真正抓具体、抓扎实、抓出成效,严防大而化之、原则领导。

(二)严格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1.制定落实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镇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镇政府领导每月至少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3.各村、各单位、各企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分管行业主要领导每月至少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民爆、冶金工贸、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要严格施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压实属地部门、企业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

2.镇安监站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并报镇和县纪委监委接受监督。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对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以及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进行曝光、通报、约谈。

2.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而且要追究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且造成严重影响的,第一时间对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一时间对分管领导和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企业培训教育专题学习内容,每半年至少学习一次,统筹好安全和生产两件大事,不断提升理论水平。

2.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人承诺制内容。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3.明确本企业重大危险源及安全包保责任人和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对弄虚作假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直接追究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5.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实施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考核办法。

6.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企业每年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风险排查治理工作作出履职尽责承诺,承诺书按分级监管原则报行业监管部门。

(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各站所要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

2.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各站所要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清单, 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对可能造成群体性伤亡的重大事故隐患,由镇安委会或行业部门挂牌督办,并落实“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承诺、五考核、一调度、一追溯”工作保障机制(以下简称“1234511”工作保障机制),整改进展和落实情况由分管该行业领域的政府领导或企业、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责任等坚决果断措施。

4.对上级检查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经核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较大事故将提请县政府调查处理。

5.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七)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对存在违法的要责令整改,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纪委监委,并启动调查程序,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资质方三方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切实加强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1.生产经营单位要将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企业统一人事管理、统一劳动保障、统一安全培训、统一落实全员责任、统一安全检查,做到“五统一”,落实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2.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将灵活用工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内容,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建立危险岗位清单,制定危险岗位灵活用工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危险岗位用工人数和质量,规范安全管理。

(九)进一步开展“打非治违”

1.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专项)行动,持续打击违法盗采、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非法营运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移交镇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2.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处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移送纪委监委等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要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严肃处理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猫鼠一家”等腐败问题。

3.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以“1234511”工作保障机制为基础,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

(十)严肃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1.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明确检查单位及内容。存在职能交叉的行业领域,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纳入监督检查计划,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

2.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等执法“放水”行为的,要移送镇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3.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与供电、供排水等单位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发现并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做到“八有”,即有场所、有牌子、有印章、有制度、有经费、有装备、有统一服装、有工作档案。

2.强化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由纳入网格事项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指南,每年组织不少于 2 次的专项培训,提高待遇、加强考核、压实责任。

(十二)建立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 

1.党委政府和企业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奖励举报制度,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企业安全投入。

2.镇政府公开举报电话:4861111,企业也要在醒目位置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职工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对核查属实的要予以重奖。

3.镇工会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吹哨人”制度,并延伸至班组。

(十三)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1.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人员死亡的,必须严格按照事故报告有关规定上报镇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公安机关。经核查认定属于非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相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人员死亡原因核查认定意见予以核销。

2.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核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县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由县政府提级调查。

(十四)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1.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要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决防止出现重发展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等“单打一”现象。

2.妥善处理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的关系,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下安全监管新需求,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平台和监测预警系统,通过远程巡视、线上执法、视频调度等方式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网络管控和档案管理,利用 VR 等新型培训技术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4.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第三方社会管理和事故预防的辅助功能,增强企业抵御安全风险能力。鼓励其他行业领域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四、工作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从即日起2022年 11 月底结束。

(一)提高政治站位,立即部署、全面发动。

一要掀起学习高潮(4 月 20 日至 5 月 10 日)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各站所要站在“两个至上”“两个根本”“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高度,立即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航 MU5735 航空器飞行事故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学习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等有关内容,充分认识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高位推动落实。

二要立即制定方案(4 月 20 日至 4 月 30 日)。各村、各单位、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并于5月1日前报镇政府综合办。

三要全面部署发动(4 月 20 日至 5 月 10 日)。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全面部署,广泛宣传动员,及时报道好的经验做法,曝光负面典型,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彻底整改。 

一是全面自查摸底(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各要对标对表逐项进行自查,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等。

二是严格检查执法(5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各行业专项工作领导组,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对直接监管的企业和行业进行全覆盖、无一遗漏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对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严重的不放心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必要时派人盯守。

三是加强督查抽查(5 月 1 日至 11 月 20 日)。镇党委政府通过“四不两直”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各企业进行督察和抽查,对于在行动中走过场,不负责的单位和企业,要进行严肃问责。

四是强化分类整改(5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于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等机制问题,要明确牵头单位,聘请行业专家,深入调查研究,尽快出台制度措施;对于审批把关不严、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以及企业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彻底、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要立查立处立改。在“五一”“中秋”“国庆”和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镇党政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企业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各单位、各企业每月要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月1日前将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情况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小结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在专项行动中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重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警示提醒、批评通报、约谈问责。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要严查重处、严肃追责。

三、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结束后,镇党委、镇政府将对各村、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将每月考评结果和督察结果纳入综合考评范畴。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在推进落实过程中,可结合实际,创新工作做法,进一步细化实化强化,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镇安委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跟踪协调和督查督办,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