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政发〔2021〕108号
凤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废旧、闲置以及其他厂房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7月3日县委书记姚逊在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汇报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全县废旧、闲置以及其他厂房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下发本通知。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书记姚逊重要讲话内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在全镇对废旧、闲置以及其他厂房等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重大风险隐患辨识,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7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1、开展对全村(社区)废旧、闲置以及其他厂房等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并对建筑安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拍照留像,做到底情数明,即八个知道:产权人、修建年份、结构、是否危房、原用途、现用途(经营储藏、活动场所)、有无手续、村委监管人,并要求各村制定整治方案,查处隐患,及时整治。
2、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非法聚会等活动在废旧厂房和闲置房屋内组织实施的,要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打击。
3、汛期来临,加强对辖区内经营性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用于经营性自建房屋、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结构安全,水、暖、电、气使用安全和消防通道、设施设备等全面排查,坚决杜绝危房住人,绝不能发生房屋坍塌伤人事故。
四、工作要求
本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由各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要对排查出的重点安全隐患、严重违法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实行“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各村(社区)要将本辖区内专项整治情况和台账、相片经村委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镇政府建设规划办统一汇总,于每周四上午之前报送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凤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规划办公室,电话4227170)。
凤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