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司法所
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教育宣传活动
为营造辖区良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经营者的知法、用法、守法能力和水平,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凤城司法所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3月12日上午,利用每周二集中教育学习时机,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司法所刘所长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内容,从消费者和经营者两个维度出发,一方面,为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作为消费者应当如何树立理性消费观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作为经营者应当如何担负社会责任,促进经营诚信自律,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之后工作人员还与社区矫正对象交流分享了生活中遇到过的消费陷阱以及维权途径,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辨别意识和法律意识。
3月15日上午,在镇政府门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通过点亮电子屏幕、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治宣传册、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倡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工作人员走进沿街商户店面、超市等场所,宣传发放法律法规,明确了安全保障的义务,鼓励商户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此次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册和法治小礼品3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6人次,受教育群众200余人。
下一步,凤城司法所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媒介开展线上普法宣传,向辖区群众推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让消费者能够了解相关的法规条文,对照条文规避风险、依法维权,为辖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