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凤城镇

凤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30 发布机构: 凤城镇

凤政发〔2020〕208号

凤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

9月1日起,阳城县2020年预收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开始,为确保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发〔2020〕24号)、《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发〔2020〕16号)、《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晋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晋市医保发[202发〔2020〕39号)、《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阳政办函[2020]8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缴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自然年度缴纳,集中征缴期为9月至12月,每月1--25号可办理缴费,征缴期截止2020年12月25日(节假日不顺延)。

二、参保对象

除职工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三、缴费标准

2020年预收2021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

    四、特殊缴费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Ⅰ、Ⅱ级)、城乡五保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等城乡困难居民以相关部门提供救助花名为准,个人无须缴费。

五、缴费方式

  1.微信缴费渠道

参保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进入缴费页面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缴费。

  2.银行缴费渠道

缴费人可通过税务部门协作商业银行开发的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3.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缴费人选择[自然人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选择[社会保险费申报及缴纳]进行缴费。

    4.集中代收

    缴费人选择由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

    六、注意事项

    1.省属市属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在市医保部门参保登记,然后到税务部门进行缴费。

2.新生儿出生当年,只需凭新生儿户籍、出生证明或其父母户籍证明材料,集中缴费期至户籍地所在村(社区)参保登记,错过集中缴费期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各村、各单位医保协办员在本村本单位居民医保费用征缴时做好统计工作,在去年缴费清册(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缴费清册为准)的基础上分别统计新增和变更信息资料、交凤城镇医保所进行系统录入后方可进行缴费。未参保的填写未参保人员汇总表,并说明未参保原因。

3.符合退费政策由缴费人自行向退费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且必须在2020年12月25日前及时申请,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验确认。退费政策及申请资料请咨询退费地医保经办机构。

城乡居民对参保政策、待遇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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