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
工作安排
“实施城乡养老和老年助餐幸福工程”已列为2024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为全面落实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确保民生实事办好,现就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在全省提升300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其中阳城县86个。
(二)项目建设
1.项目选取。从目前有独立场所的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中选取老年人口较多、积极性高、有需求、条件较好、能持续运
营的项目进行提档升级,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提升农村老年
配送餐服务水平和能力。
2.设置标准。依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
(GB/T 33169 2016)有关规定执行。宜配置备餐区、就餐区、娱乐区、文化活动区、休息区、卫生间等基本设施。
(1)备餐区要配置操作台、洗涤池、安全灶具,有排风、排烟设备,有防杀虫害的设施和用品,配置留样柜,燃气厨房设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
(2)就餐区餐位数量根据老年人需求设置,可设置轮椅就餐位,应配置饮水供应装置、菜品公告栏、洗漱池、剩菜剩饭收集用具,提供垃圾桶等用品。就餐区域面积原则不少于30平方米,老年助餐点应设置在一楼,方便老年人就餐和取餐。
(3)娱乐区要适应老年人特点配置桌椅、棋牌、影音设备等娱乐用品和健身器材。
(4)文化活动区要结合老年人需求配置书刊、手工制作用品用具等。
(5)休息区要配置老年人休息位和所需的基本生活用品,如被褥等床上用品。
(6)卫生间要配置排气扇、墙面镜、安全扶手等,有条件的或配置呼叫装置。
3.运营要求。
(1)具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用餐或配餐等服务功能:满足30 人以上集中用餐;每天至少提供午餐服务;具备提供送餐服务功能;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连锁运营或由村级组织运营。
(2)根据需求,当地政府或村级组织应配备2-3名服务人员。
(3)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厨师等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
(三)资金保障
1.补助标准。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资金由省和市县财政共同负担。省级每个补助3万元。
2.资金使用。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资金用于设施设备购置和餐厅、厨房的配送餐升级改造。
(四)项目选址
3月15日前各乡镇完成项目选址报送。要严把项目入口关、选址关,遵循“就近便利、方便老人”的原则合理选址。原则上每个乡镇按日间照料中心数量的30%-40%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