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凤城镇

2023年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招生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8-11 发布机构: 凤城镇


2023年县城义务教育阶段

初中学校招生方案


为保障我县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初中学校,根据《阳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阳教字〔2023〕34 号)文件精神,结合2023 年县城学校教育资源和生源分布情况,特制订以下县城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谋划,科学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县城按区域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及房户一致优先入学原则,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

(二)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规范有序、简化便捷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强化过程管理,规范招生秩序,优化报名流程,简化报名手续,保持招生政策延续性,实施阳光招生,努力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招生范围

第三中学:华阳住宅小区西侧胡同一线(南至金阳街,北至荣泽路)以东(除鸣凤村外),上川(包括上川)以西,天沟以南,南城街、石油路一线以北区域,主要包括东关社区和古城社区。

第四中学:南城街及金阳街至府南路南端口以南区域和南关、老窑头、小窑头、岳庄、荪庄、坪头、宋庄、坡底、下川行政村和尹庄片区。

第五中学:华阳住宅小区西侧胡同(南至金阳街)一线以西,金阳街至府南路南端口一线以北区域和凤城镇除四中招生区域外的其他行政村。

四、招生计划

单位

计划轨制

班额

三中

8

最大班额不超50人

四中

6

五中

12

合计

24

五、招生办法及步骤

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各学校要落实“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县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轨制和划定的招生片区,按照时间节点和招生政策,规范、有序开展2023 年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具体招生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一)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在阳城经商、务工等群众的小学毕业随迁子女。

(二)招生时间:8月19日-21日

1.8月19日-20日,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生,持以下证件:①户口簿;②与常住地户口簿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公租房协议及租房合同等);③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书等资料。到所划片区初中学校进行验证,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招入。

8月21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持以下证件:①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情况证明材料(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创业就业情况证明材料(创业就业证/劳动合同备案表/营业执照等);③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书等资料。到所划片区初中学校进行验证,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在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前提下,按照《居住证》等有效证件签发时间顺序进行招入。

2.持有阳城户籍,小学未在阳城所属小学就读,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原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确需回阳城就读初中的学生,其监护人要向现居住地学校提供“个人就学申请、原就读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学籍卡、阳城户籍及现居住地居住证明”等材料,由接收初中学校审核后招入。

(三)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即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凡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具有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半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各学校要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按规定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公办学校就读。

2.在阳城投资、经商等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在阳城投资、经商等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参照上述条件享受当地同等入学待遇。根据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各学校要对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项目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员工随迁子女开启就学“绿色通道”,为其提供无障碍入学服务。

3.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暂未落户的军转干子女、烈士子女入学。执户口簿、父亲(或母亲)军官证、出生证明到所在片区的小学报名并安排就学。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入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各学校要结合学生身体状况,通过多种方式确保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轻度适龄残疾儿童要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各普通中小学要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

5.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区(安泽、惠泽、瑞泽)人员子女入学。按搬迁地所划区域就近、就便就读,与该区域正常就读学生同样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到校指标。

(四)招生顺序

各学段学校按照以下招生顺序招收适龄儿童:①户籍和房产均在学校招生范围的。②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户口在招生范围但无相应房产证明的。③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户口不在招生范围内,但招生范围内有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的。④户口不在招生范围内,证照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有暂住证、务工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随迁子女,在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由学校按照《居住证》等有效证件签发时间顺序进行招入,招满为止。剩余未招入学生由县局根据各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配。⑤非县城户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以上报名所需证件资料截止日期为各学校招生公告发布日。

(五)新生编班

8月22日—25日,各学校按照统一的编班程序,在教育、纪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媒体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共同监督下,为新生统一实行电脑均衡编班。分班结果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备案。各学校在分班后,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不再分班。

六、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名准备工作,要在报名处醒目位置公布本校招生简章,要严格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容量,任何学校不得突破计划轨制,不得拒收本施教范围内的学生,不得随意招收范围外的学生。

2.各学校要对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进行全面摸底,要制定有效方案,确保适龄儿童不因家庭困难、残疾等原因辍学。

3.各学校要在9 月30 日前完成山西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新生注册备案工作。

4.各学校要及时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保障招生过程中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七、责任追究

招生工作具有极强的政策性和严肃性,各学校要按照招生要求、招生办法、招生顺序严格进行招生,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纪检部门将着专人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在招生过程中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县教育局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思政室4228821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4228583

县教育局基教室4228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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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