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凤城镇

阳城五中中高级职称推荐评审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4-02 发布机构: 凤城镇


阳 城 五 中

中高级职称推荐评审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职称评审,构建科学合理的制度,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按照县局阳教人字[2019]75号和阳教字[2023]7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阳城五中中高级职称推荐评审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校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实施时间

从2023年12月起开始实施

三、职称评审领导组

  长:王红兵

副组长:邢赵峰 张红社 栗卫锋

  员:吴  丰  张学军 王哲辉  孙晓丽  李培云 吉跃军 马玉兵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行政楼302室)由邢赵峰具体负责

四、参评条件

1.符合县局阳教字[2023]76号文件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切实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资格证及工作量达到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详见阳教人字[2019]75号文件)。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或未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校长不得申报。

(四)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学年度专业技术考核,任现职以来考核合格以上次数累计不少于5次,且申报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五)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和其他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

(六)在岗履职。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坚持正常工作,完成工作任务,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由于工作调整间断代课,但近期代课必须达一年以上,现仍在一线代课(兼课)的。

(七)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城镇学校(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的学校)校长、教师晋升中小学高级和中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均须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通过交流方式任教、通过支教方式任教或已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均可)。

(八)中小学教师参与评审各级别职称,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各级别职称的标准条件。评审二级、三级教师包括资格资历、育人工作两个方面,评审高级、一级教师包括资格资历、专业理论、育人工作、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专业示范六个方面。需严格执行《晋城市中小学教师各级别职称标准条件》

2.校长(正职)以“教育管理”申报高级、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需要担任校长3年以上,且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3.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延期申报:

(1)出现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当年不得申报。

(2)违反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3)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以及支教、交流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4)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或已定性为人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5)因各种违规行为受到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等处分的,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6)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中,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客观真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由审批部门予以撤销,已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由聘任单位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①填报虚假材料的;

②提供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明的;

③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的。

五、使用职数

本次学校晋升中高级指标数为:中小学高级教师4个,中小学一级教师9个。

六、推荐程序

1.结合文件和本校教育教学实际,拟定职称推荐评审方案,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报县局审核批准。

2.公示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和指标数(公示3个工作日),组织教师个人申报,上交有关材料和申请。

3.组织评审。公示经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方案审核信息和材料确定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公示3个工作日)。评审组按照评审方案统一计算分数,考核项目累加计算出每人的总得分。

4.结果公示。公示根据打分排队结果确定的参评人数,经学校领导签字公示5个工作日,有错必纠,无异议过期不候。

5.确定人选。评分结果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以当年下拨晋升职数为限,坚持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推荐。相同分数下,省、市、县教学能手、现任班主任、当年初三教师、中考科目、代课多的、完成学校交流支教任务的依次优先。

6.如在确定人选不达学校分配指标数的情况下,评审条件可适当放宽,在未代课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排名先后产生。

七、推荐办法——评分项目及分值

(一)学历:中(幼)师计5分,专科计7分,本科计9分,研究生及以上计11分。学历合格与否的认定依据县局阳教人字[2019]75号文件第六项三款有关规定执行:

2015年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其取得规定的相应层次学历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10年申报一级教师,或者取得规定的相应层次学历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15年申报高级教师,视为学历合格。

2016年以后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在初中、小学从事英语教学,申报英语专业视为学历合格。

(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成绩

按照近三年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成绩的平均分计分。近三年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每有一次优秀加计1分。近三年是指: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新进入本单位或本单位在外支教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成绩计算办法为:(本人在原学校的考核名次÷原学校专技考核总人数)×现学校当年度专技考核总人数,所得名次(如有小数四舍五入取整数)与现学校相对应的名次人员分数即为本人当年度考核成绩。

(三)教龄职龄

1.教龄:每年计3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3/12计分,教龄计算时扣除脱产进修时间。脱产进修时间以学历证书上标明为准,若实际参加进修学习而学历证书上未标注的,按实际进修整年计算;若出现证书与实际不符的情况,须提供脱产期间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并有所在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2.职龄每年计1分。从聘任之日算起,每年计1分(不足一年的按月数×1/12计分,不足15天的不计分)。

教龄和职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3年11月30日。

(四)交流支教

申报教师均须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任现职至2019年8月以前完成交流、支教任务的,按学校原有规定每学年计1分(延期未回的时间不计分),从2019年9月起,凡到横河镇、董封乡、蟒河镇桑林片区、东冶镇三窑片区进行支教的,按县局规定每学年计4分;在北留镇、润城镇、寺头乡、芹池镇、固隆乡、次营镇、驾岭乡、河北镇、蟒河镇、东冶镇进行支教的,按县局规定每学年计2分。

(五)处分扣分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当年受到诫勉谈话的,在职称评审时记-2分。

八、工作纪律

1.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公开,不得徇私舞弊。

2.严守程序。按照县局文件要求和学校考评方案,严格过程管理,及时公示。

3.严格管理。评审资料要严格把关,每一过程评审委员会要签字确认。

九、有关说明

1.每学年起止日期为上一年的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止。

2.荣誉和获奖论文在奖励性绩效和学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中考核,职称评审不再单独计分。(含各种教学活动和竞赛优秀辅导教师称号)

本方案解释权归校职称评审领导组,未尽事宜由评审组讨论决定。

2023年12月16日

阳城五中2023年中高级职称推荐评审方案

教职代会代表表决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