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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02 发布机构: 凤城镇

关于下达2024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

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县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财政局、教育局 《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经费市级资金预算的通知》 (晋市财教 〔2023〕174 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 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及省级资金 预 算 的 通 知 》 (晋 市 财 教 〔2 0 2 3 〕 1 4 7 号 ) 《关 于 提 前 下 达 2 0 2 4 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市级资金预算的通知》(晋市财 教 〔2 0 2 3 〕1 7 3 号 ) 《关 于 提 前 下 达 2 0 2 4 年 学 生 资 助 补 助 (中 等职业教育)市级资金预算的通知》(晋市财教〔2023〕176 号)等文件精神,为有序做好2024 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 作,县教育局对2024 年秋季各校资助资金进行了分配,现就有关 事 宜 通 知 如 下:

一、指标分配办法

(一)优先下达各级各类学校中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边 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

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残疾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孤儿、 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13 类贫困学生资助指标。

(二)其他指标按以下标准下达:

1. 学前教育:河北镇幼儿园按100%下达指标;次营镇(次营片)、蟒河镇、东冶镇等乡镇幼儿园按50%下达指标;北留镇、白桑镇幼儿园按30%下达指标 ; 其余乡镇幼儿园按15%-20%下达指标;安泽幼儿园按5%下达指标;其他县直(民办)幼儿园按2%下达指标。

2.小学教育:次营镇(次营片)、河北镇、蟒河镇、东冶镇小学按35%-40%下达指标;白 桑 镇、北留镇小学按20-25%下达指标;其余乡镇 (县直)寄宿制小学按10%- 15%下达指标。

  3. 初中教育:次营镇(次营片)、河北镇、蟒河镇、东冶镇 等乡镇初中按35%- 40%下达指标;北留镇、白桑镇等乡镇初中按 15%-20%下达指标;其余乡镇 (县直)寄宿制初中按10%下达指标。

  4. 普通高中:按学籍系统学生人数的20%每生每学期1000元标准下达资助总金额。

  5. 职业高中:按2024年10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中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数下达指标。

  二、资助标准

(一)学前教育资助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在校生中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孤儿、特困救助供养家庭、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优抚家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类非寄宿贫困生全部给予资助,小学每生每年625 元,初中每生 每年 750 元。

(三)小学寄宿生交通费补助3公里以内每生每年40元,4 —10公里每生每年80元,11公里以上每生每年160元 。乘坐校的,以校接送站与学生家庭所在村距离作为家校距离

(四)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三档进行资助:一 档资助每年3000 元,资助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 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 庭、其他低收入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类贫困学生; 二档资助每年2000 元,资助单亲、患重大疾病、劳动力原因造成的家庭贫困等类贫困学生; 三档资助每年1000 元,资助其他 原因贫困学生。

(五)中等职业国家助学金资助每生每年2000 元。

  三、 工作要求

、(一) 要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阳城县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指导意见》(阳教字〔2 0 2 3〕 58号),按照学生资助工作原则,认真开展好2024年秋季学期评 审 工作 。 所 有 需 要 资 助 学 生 均 要 填 写 《阳 城 县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学校进行困难认定和评审的依据,评 审结果要按照全县统一的《XX学校资助名单公示》内容在学校 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二)要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填报工作。学生资助信息经公示无异议上报县局备案后,学校资助工作人员要在12月10日完成家庭经济信息录入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工作,在12月30日前完成资助名单系统录入工作,不得等待打款完成后录入信息。

(三)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关于进 (财办教[2021]72号)和《阳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涉 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阳财字[2015]62)文件精神,各学校资助专项资金要统一打卡发放。各学校要 认真核实、登记受助学生家长的“一卡(折)通”号(没有“ 一(折)通”的家长要到当地农商银行办理,要保证持卡人姓名与卡号的 一致和准确),上报学生资助事务中心统一打卡发放。资金打卡成功后,要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并组织家长到校签字确认。

(四)各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8 日前将《XX学校2024年秋季补助打卡花名表》、 《阳城县2024 年秋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资助情况备案表》电子版和纸质表报教育局 学生资助事务中心,邮箱:ycxjyjzzzx0163.com,联系电话:0356-4223359。 13类学生必须按《规范化填表说明》困难类别填报。

(五)规范档案整理工作,严格落实晋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档案工作的通知》(晋市教助字〔20187号)文件规定,按五大类18小项归集,学生资助档案保留五年以上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