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河北镇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60/2024-0002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河北镇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标      题: 河北镇“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河北镇“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3-26 发布机构: 河北镇

河北镇“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彻底整治我“散乱污”企业(堆场)扬尘污染问题,提升镇域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

成立河北镇“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组,全面负责对全镇“散乱污”企业(堆场)的排查整治工作。

  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军龙 镇人大主席

孔建国 镇党委副书记

赵敏锋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晓萌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邢志刚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镇长

马鹏飞 副镇长

            白鹏飞副镇长

王丽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站长

马淑桢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许彩亮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员:李河北派出所所长

            崔加龙河北市场监管所所长

卫志峰河北供电所所长

梁跃兵河北自然资源所所长

               卫小良河北环保所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马鹏飞兼任。

、整治范围及重点

对全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堆场)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以下类:

(一)“散乱污”企业(有原料、有设备、有产品,但无证或证件不全),包括修理业、废品收购站、家具制造、木材加工、门窗制造、石材加工、金属制品、水泥制品、农副食品加工、道路运输业、零售场地等。

(二)堆场(包括无证或证照不全的各类堆场;已关闭企业的原料或产品堆场;历史遗留以及无主堆放的煤矸石、垃圾等)。

(三)圈占的院落(用于生产经营或堆存物料但证照不全的)。

、整治目标

按照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全面排查、合理处置的原则,通过百日攻坚全覆盖的专项排查整治,坚决消除“散乱污”企业(堆场)顽疾

(一)集中解决“散乱污”堆场失管失控问题

(二)切实做到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处理到位,坚决消除“散乱污”企业(堆场)存量、遏制增量。

(三)健全相关长效机制,防止新的“散乱污”企业(堆场)问题发生。

四、整治要求

对于排查出的“三类重点”,按照“7个坚决要求进行整治。

(一)坚决清理收归。无正规土地手续占用非耕地的集体场所的,由各行政村组织清理并收归集体;无正规土地手续占用非耕地的国有场所的,由场所主管部门组织清理并收归国有。(责任单位:各村、各单位)

(二)坚决断水断电。对所有排查出的场所,由各村和供电所立即停水停电。(责任单位:各村、河北供电所)

(三)坚决拆除复垦。对违法占用耕地的,坚决拆除、复垦耕地。(责任单位:各村、河北国土所)

(四)坚决提标提质。证照齐全的企业,按照环保相关要求进行提标提质(硬化道路、密闭管理等)。(责任单位:各村、各有关单位

(五)坚决完善手续。对符合新上市场主体要求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帮助企业补办相关手续。(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六)坚决追责问责。对以上所有整治重点,未经镇政府同意前,供电所不得供电,私自供电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各村、河北供电所)

(七)坚决绿化提升。对利用价值不大的集体场所,拆除清理后根据不同区段,选择合适的绿化方式进行绿化。(责任单位:各村、各单位)

、排查整治方式

排查整治采取各村各单位自查、指导和集中整治的方式同步进行,互促共进。

(一)各村各单位自查。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成立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报领导组办公室,并立即对乱堆乱放物料进行清理

(二)指导各村、各单位将排查清单、整改意见及时报送至镇领导组办公室。对需要办理相关经营手续的,由领导组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办理。

(三)集中整治。村、各单位按照整治要求,全面建立整改清单,有序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共同做好集中整治工作。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清单报镇领导组办公室。

、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33月)。召开全镇“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部署会议

(二)排查清理阶段(2023316-318日)。村、各单位对区域内所有“散乱污”企业(堆场)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并于3月18日前将堆放的物料全部清理完毕

(三)规范提升阶段(2023319-515日)。要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绿化一批”的要求对“散乱污”企业(堆场)进行规范提升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3516-525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散乱污”企业(堆场)问题反弹

、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村、各单位要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认真履行专项整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整治,务求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调。自然资源所、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环保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和联系沟通,督促指导各开展好“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定期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肃责任追究。党委政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村、单位要进行约谈督办。对禁而不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镇政府将第一时间通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强大宣传态势。

河北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